7月7日下午
泉州1幅商住地成功出讓!
感德供銷社
以640萬元
競得安溪2022-15號地塊
地塊位于感德鎮B-11-01地塊
土地面積4463.29㎡
毛坯限價5163元/㎡
安溪2022-15號地塊
1.地塊編號:2022-15
2.地塊名稱:感德鎮B-11-01地塊
3.土地面積:4463.29㎡
4.用地性質:商業用地(零售商業)、城鎮住宅用地(二類城鎮住宅)
5.出讓年限:商業40年、住宅70年
6.規劃指標要求:1.0<容積率<5.2,建筑密度≤40%,綠地率≥25%
7.起拍價:630萬元
8.地塊商品住宅(毛坯房)最高銷售均價為5163元/㎡
9.本次出讓采用“限地價、限房價、競配建”方式進行公開拍賣,并設有政府保留價,最終報價須等于或高于政府保留價才能成交。當競買人報價達到930萬元時(溢價率47.62%),不再接受更高報價,土地出讓價款繳款時間調整為自成交次日起30日內全部繳清,有其他競買人愿意接受的,則競買方式轉為競報移交政府的住宅建筑面積,政府按照3000元/平方米進行回購,每次競報配建面積為100平方米或其整數倍,競報配建面積最多者為競得人,當配建面積達到極值時(即競報建面積達到該項目可售住宅面積最大值),若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競買人愿意接受的,采取搖號方式確定競得人,移交部門由政府指定,稅費由競得人負責,回購房位置采用搖號方式確定,競得人應以套為單位移交,實際移交的建筑面積應不少于且盡量接近競報面積,多于競報面積的部分也統一按回購價3000元/平方米進行結算。
具他相關事項>>
(一)地塊基本情況及有關建設要求:
1.應根據安溪縣自然資源局《關于安溪縣感德鎮B-11-01地塊用地規劃設計條件的通知》(安自然資〔2020〕272號)和感德鎮人民政府《關于安溪縣感德鎮B-11-01地塊建設要求及安置房情況說明》進行開發建設,該兩份文件為出讓合同附件,具有法律效力。
2.該地塊建筑高度60米以下,住宅建筑單體質量要求達到泉州市優質工程及以上;應按照感德鎮人民政府提供由廈門市博意建筑設計有限公司編制的《感德鎮B-11-01地塊建筑設計方案》進行深化設計和施工,可對建筑設計方案進行優化調整,供銷社安置房優化調整的建筑設計方案須經安溪縣感德鎮人民政府和感德鎮供銷社書面確認同意。
3.應按安溪縣感德鎮人民政府委托設計的《感德鎮B-11-01地塊建筑設計方案》及相關規范配套設置公共服務設施,其中應配套設置物業管理用房(建筑面積92平方米以上),物業管理用房建筑面積不計入容積率,其余公共配套設施的建筑面積均計入容積率指標,且不能改變用途。
4.應按安溪縣感德鎮人民政府委托設計的《感德鎮B-11-01地塊建筑設計方案》要求留足9米寬城鎮規劃道路用地,做好城鎮規劃道路的設計和建設,與周邊建筑的距離應滿足相關規范和城市規劃要求。
5.應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泉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泉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關于加強新建商品住宅及商辦類建筑建設管理的通知》(泉政辦明傳〔2021〕75號)的要求進行開發建設。
(二)建設要求及安置情況說明:
1.開發商應無償提供位于地塊紅線北側(感德鎮農業銀行大門正對面)總設計建筑面積(含公攤)6300平方米(其中:商業建筑面積1-3層2600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積A戶型3700平方米)給感德鎮人民政府作為感德鎮供銷合作社安置用房,土地和房屋產權歸感德鎮供銷合作社所有。
2.安置房工程建筑裝修標準參照安溪縣城區新改造沿街立面建筑設計方案、配套設施和交付為參考標準(如:碧湖佳苑、河濱北路片區改造、鳳山學府等片區改造)。
3.安置房具體的安置實際建筑面積以選定的房屋竣工后經有資質的房屋測繪單位實際測量的建筑面積為準。
4.安置房中的水、電、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配套設施開戶手續及費用由安置戶自行辦理。
5.安置房的產權證辦理由感德鎮政府負責,所涉及稅費由感德鎮政府負責。
(三)當競買人報價溢價率在47.62%之前時,競得人應成交次日起30日內繳納成交價款總額50%的首期款,成交次日起60日內繳清全部土地出讓價款。當競買人報價溢價率達到47.62%時,自成交次日起30日內全部繳清土地出讓金。土地出讓價款逾期繳納的,每日按欠繳款額的1‰加收違約金。
(四)競得人應在土地交付之日起6個月內開工,土地交付后3年內竣工并經驗收合格,達到交房條件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