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縣西坪鎮安平B地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公告
安自然資告字〔2023〕22號
1.出讓價格不含契稅、印花稅等稅費及公證費。
2.現狀為“凈地”,以完成安征遷且清表后的土地提供給競得人進行開發建設。
二、競買資格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均可報名參與競買。競買申請人應明確承諾購地資金(含競買保證金和土地出讓金)來源屬于自有資金而非融資資金(融資資金指銀行貸款、債權融資、信托資金、資管計劃配資、保險資金、P2P募集資金),若被金融監管機構認定使用融資資金競標取得土地的,取消競得資格并沒收保證金;競買人應同時承諾競得后其商品房預售價格接受政府調控。
三、報名時間、地點
(一)報名時間為2023年10月20日至11月8日17時工作時間。
(二)競買申請人應于報名截止(2023年11月8日17時)前到安溪縣金融行政服務中心6號樓B幢20層2010室辦理完成報名手續,若有需要拍賣出讓文件(含競買須知等)的可于報名期間到2010室索取。
四、拍賣會舉行時間、地點
(一)拍賣時間:2023年11月9日16時。
(二)拍賣地點:安溪縣金融行政服務中心2號樓2樓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五、其他事項
(一)地塊基本情況及有關建設要求:
1.1.0<容積率≤2.5,建筑密度≤30%,綠地率≥25%,住宅建筑高度50m以下,該地塊設置零售商業計容建筑面積須達到總計容建筑面積10%以上,具體以批準的規劃設計方案為準。該地塊裝配式建筑面積比例須達到30%以上,住宅建設單體質量要求達到泉州市優質工程及以上。
2.應按規范配套設置物業管理用房、社區衛生室(建筑面積30㎡以上)、文體活動室(建筑面積200㎡以上)、垃圾收集站(建筑面積30㎡以上)、公廁(建筑面積30㎡以上)和公共停車場等公共服務設施;應按照每百戶不少于30㎡建筑面積的標準配建養老服務用房,且建筑面積不得少于400㎡;應按《關于全面建設“黨建+鄰里中心提升基層治理水平的實施意見”》(泉委辦〔2022〕7號)要求配建鄰里中心,每百戶建筑面積不得少于30㎡;社區衛生室、文體活動室、養老服務用房和鄰里中心等公共服務用房應當在竣工驗收后,無償將產權、使用權移交給政府有權機構,費稅由競得人負責;物業管理用房建筑面積不計入容積率,其余公共配套設施的建筑面積均計入容積率指標,且不能改變用途;應按垃圾分類投放點“十有”標準同步配建生活垃圾分類設施;公益性配套服務用房應與所服務的住宅小區項目同步規劃、同步報建、同步施工、同步竣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
3.競得人應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泉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泉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關于加強新建商品住宅及商辦類建筑建設管理的通知》(泉政辦明傳〔2021〕75號)的要求進行開發建設。
4.《安溪縣西坪鎮安平B地塊建設開發說明》作為出讓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安置房建設及回購安置情況說明:
1.競得人必須提供如下面積的房屋作為回購安置房源:
(1)住宅:總建筑面積約1560平方米的住宅商品房,由西坪鎮政府優先選定回購作為產權調換的安置用房。
(2)店面:總建筑面積約480平方米的商業店面,其中一線(臨街)店面8間面積384平方米、二線(后排)店面2間面積96平方米,由西坪鎮政府優先選定回購作為產權調換的安置用房。
2.所有回購房源總面積約2040平方米(具體以西坪鎮政府最終選定為準),回購單價統一為3000元/平方米進行回購。如最終選定的回購房面積超過2040平方米,超出部分按預售備案價(其中住宅最高不超過商品房限價)進行結算。
競得人應根據西坪鎮政府安置及剩余資產處置的需要,與房產實際產權人、西坪鎮政府簽訂三方協議,并根據西坪鎮政府提供的名冊(含戶主、房號、價款等),5個工作日內逐戶開具正式發票交西坪鎮人民政府提供給戶主。
安置后剩余的回購房源(含住宅、商業店面),由縣政府或縣政府指定的國有單位統一組織處置,競得人應視同為房產銷售配合辦理相關手續(包括且不限于銷售許可、售房合同簽訂等),按實際處置價開具增值稅發票。
3.西坪鎮政府提供的實際安置或處置回購房源總價款,如果不超過回購款總額時,競得人應履行法定的納稅義務,依法將所有回購收入向稅務部門進行納稅申報,并按約定及時開具正式發票;如果超過回購款總額時,差額部分由政府相關單位或實際產權人繳給競得人,競得人收到該價款差額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全額返還西坪鎮政府,由西坪鎮政府按收到的款項開具“福建省財政票據(電子)”憑證給競得人作為入賬憑據,同時競得人應及時按西坪鎮政府要求開具增值稅發票提供給戶主,并由競得人按實際開票總額申報納稅。
4.以上安置房最終回購房源面積以房屋竣工驗收合格后辦理不動產權證時,有資質的房屋測繪單位實際測繪的房產辦證面積為準。
5.競得人應負責辦理安置房屋按揭貸款手續,取得按揭貸款的款項后,應于5個工作日內轉支付給西坪鎮政府。
6.回購房費用支付形式、建設周期等事項條款詳見《安溪縣西坪鎮安平B地塊建設開發說明》和《安溪縣西坪鎮安平B地塊建設安置房回購協議書》。
(三)競買申請人須于報名時間內將競買保證金匯至指定賬戶(須到賬),并到安溪縣金融行政服務中心1號樓1層自然資源局收費窗口開具競買保證金繳款憑證。
(四)競買申請人應在報名截止前到6號樓B幢20層2010室提交完整的報名申請材料(具體詳見競買須知);到報名截止時,如報名人數只有一人,則取消本次拍賣活動,重新組織出讓。
(五)競買人擬在競得土地后成立新公司或以已成立的公司進行開發建設的,應在競買申請書中明確新公司的出資構成等內容。在辦理完新公司注冊登記手續后,由我局與新公司或已成立的公司簽訂補充合同。
(六)該地塊商品住宅(毛坯房)最高銷售均價為5813元/㎡。該地塊用地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可分批辦理,預售備案價格應服從政府調控。
(七)本次出讓采用“限地價、限房價、競配建”并設有政府保留價的方式進行公開拍賣,當競買人報價達到4040萬元時(溢價率48.53%),不再接受更高報價,土地出讓價款繳款時間調整為自成交次日起30日內全部繳清,有其他競買人愿意接受的,則競買方式轉為競報移交政府的住宅建筑面積,政府按照3000元/平方米進行回購,每次競報配建面積為100平方米或其整數倍,競報配建面積最多者為競得人,當配建面積達到極值時(即競報建面積達到該項目可建住宅面積最大值),若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競買人愿意接受的,采取搖號方式確定競得人,移交部門由政府指定,稅費由競得人負責,回購房位置采用搖號方式確定,競得人應以套為單位移交,實際移交的建筑面積應不少于且盡量接近競報面積,多于競報面積的部分也統一按回購價3000元/平方米進行結算。
(八)當競買人報價溢價率在48.53%之前時,競得人應成交次日起30日內繳納成交價款總額50%的首期款,成交次日起60日內繳清全部土地出讓價款。當競買人報價溢價率達到48.53%時,自成交次日起30日內全部繳清土地出讓金。土地出讓價款逾期繳納的,每日按欠繳款額的1‰加收違約金。
(九)競得人必須在土地交付后6個月內動工建設,土地交付后36個月內竣工并經驗收合格,達到交房條件交付使用。
(十)申請人須全面閱讀有關拍賣文件(含競買須知等)后再提出申請,申請一經受理,即視為競買人對拍賣文件及地塊現狀無異議并全部接受,并對有關承諾承擔法律責任。
(十一)繳交競買保證金賬戶
開戶單位:安溪縣土地收購儲備中心
開 戶 行:福建安溪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賬 號:
9070910010010000119140
(十二)聯系人、聯系電話
白先生(資源局):0595-23234662 15260840218
林先生(西坪鎮):15060611057
(十三)我局對本《公告》有解釋權。
安溪縣自然資源局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