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泉州南外宗正司遺址保護展示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暨初步設計的批復
泉州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
報來《關于申請審批泉州南外宗正司遺址保護展示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暨初步設計的函》(泉文旅函〔2024〕277號)及有關附件收悉。泉州市政府投資項目評審中心對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暨初步設計進行審查并出具相關意見,現對泉州南外宗正司遺址保護展示工程(項目編碼:2409-350500-04-01-619383)可行性研究報告暨初步設計批復如下:
一、項目建設必要性:該項目已列入《2024年政府工作報告》中要求實施的世界遺產和文物保護工程、文物“三防”工程20個項目之一。作為“泉州:宋元中國的世界海洋商貿中心”世界遺產點南外宗正司遺址保護展示的配套項目,此項目的開展對于保護、宣傳和展示南外宗正司遺址考古發掘成果是急迫且必須的。同時此項目的實施可以較為真實、完整的還原遺址區域的歷史格局,而促進遺址價值的闡釋與傳達,對南外宗正司遺址的研究、保護和綜合利用,勢必對泉州當代城市建設和經濟社會發展產生較大影響,具有重要的社會和文化意義。經研究,原則同意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暨初步設計。
二、項目單位:泉州市文物保護中心。
三、項目性質:改建。
四、建設地點:泉州市鯉城區鯉中街道古榕巷 56號、60 號院內。
五、建設內容及規模:
1.建設規模:項目以南外宗正司遺址所處的原福建省梨園戲實驗劇團院內為展示工程區域,面積約6921㎡。
2.建設內容:包括本體保護工程、遺址展示工程以及其他展示配套設施,園林綠化工程以及消防、排水工程。
六、技術標準:
項目按照《公園設計規范》(GB51192-2016)等規范標準執行。
七、項目總投資及資金來源:
經審定,項目總投資概算800.64萬元,其中,工程費用646.31萬元,工程建設其它費用95.02萬元,基本預備費59.31萬元。資金來源按《泉州市財政局關于泉州南外宗正司遺址保護展示工程項目出資意見的函》(泉財函〔2024〕196號)執行。
八、建設期限:6個月。
九、招標內容:項目單位應根據招標投標法、國家和我省工程項目招投標管理具體規定,嚴格依法依規認真開展招標投標工作。其采購事宜依照有關規定執行。
十、項目已按有關規定開展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并經泉州市鯉城區人民政府鯉中街道辦事處認定為低風險。請嚴格落實項目社會穩定風險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
十一、批準項目的相關文件:
1.泉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出具的《關于泉州南外宗正司遺址保護展示工程規劃選址意見的函》(泉資規函〔2024〕417號);
2.泉州市文化旅游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出具的《關于古榕巷 56號B地塊的說明》;
3.泉州市國土資源局頒發的《不動產權證書》(閩〔2018〕泉州市不動產權第0059345號);
4.泉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頒發的《不動產權證書》(閩〔2020〕泉州市不動產權第0014952號);
5.泉州市鯉城區人民政府鯉中街道辦事處出具的《福建省重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意見表》;
6.泉州市政府投資項目評審中心出具的《關于<泉州南外宗正司遺址保護展示工程項目可研暨初步設計>的評審意見》(泉投審初設〔2022〕10號)和《泉州南外宗正司遺址保護展示工程概算審核意見書》(泉投審概〔2024〕13號);
7.華僑大學建筑設計院(泉州)有限責任公司、北京國文琰文物保護發展有限公司、泉州城市規劃設計集團有限公司編制并經泉州市政府投資項目評審中心審查確認的《泉州南外宗正司遺址保護展示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暨初步設計》。
十二、相關要求:
1.請你局督促項目單位在項目開工建設前,依法辦理土地使用、規劃許可、安全生產、環評審批、施工許可等相關報建手續。并據此進一步優化施工圖方案,落實項目建設條件,依法做好項目招投標,嚴格控制項目質量及投資,確保按計劃完成項目建設任務。項目施工中,要履行職責,加強監管、確保工程質量及杜絕浪費,項目竣工驗收按實結算。
2.請項目單位在項目實施過程中通過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如實報送項目開工建設、建設進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3.如需對本項目審批文件所確定的內容進行調整,請及時以書面形式向我委報告,并按照相關規定辦理。
附件:泉州南外宗正司遺址保護展示工程概算審核匯總表
泉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