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做好西華洋滯洪區(qū)(南安段)改造項目回遷工作,特組織本次回遷房源現(xiàn)場看圖、觀摩、意向摸底活動,以便于被征收人盡早熟悉房源情況,提前做好選房意向決定。
地點:西華洋滯洪片區(qū)(南安段)指揮部(原泉工大樓)
時間:各村具體看圖順序,以村級通知為準
本次回遷項目參與選房的序列號總計821個,考慮到房源分配的合理性,特設立如下幾點規(guī)則:
1. 區(qū)間總量控制原則可安置面積90.46㎡以下(不含90.46㎡),只能選擇1套住宅;可安置面積90.46-250㎡(不含250㎡),可選擇1-3套住宅;可安置面積250-350㎡(不含350㎡),可選擇2-4套住宅;可安置面積350-450㎡(含450㎡),可選擇3-4套住宅;可安置面積450㎡以上(不含450㎡),可選擇4-6套住宅。[其中,可安置面積200㎡以上(不含)的區(qū)間,可選一套130㎡中大戶型套房;可安置面積400㎡以上(不含)的區(qū)間,可選一套130㎡中大戶型套房,或一套150㎡大戶型套房。]每個選房序列號,在摸底過程中應按照上述區(qū)間總量控制原則填寫《樂居蘭苑、樂居梅亭擬選房意向表》,進行選房意向登記。
2. 擴購辦法在選房過程中如因戶型、結構原因需擴購面積,20㎡以內(含)的部分按4832元/㎡結算,20㎡(不含)至25㎡(含)的部分按11049元/㎡結算,且擴購面積最高不得超過25㎡;如擬選取安商房的擴購面積超過25㎡的,則應將房源配置方案調整至擴購面積不超過25㎡的范圍內。
3. 回購政策
(1)當一個選房序列號被征收人選擇安置商房后,剩余可安置面積不足30㎡的,均予以回購。
(2)選擇回購時,回購面積30㎡以內(不含)的部分按安商房結算基準價11049元/㎡予以回購,回購面積30㎡以上(含)的部分按5315元/㎡予以回購,回購后該序列號不再享受20㎡優(yōu)惠擴購政策。
4. 車位置換辦法被征收人可以可安置面積按相應比例置換車位;選擇車位時,應先扣除置換車位的相應面積,再以剩余的可安置面積來制定房源配置方案。
(1)可安置面積置換地下車位的置換比例為普通車位10㎡/個、子母車位15㎡/個。
(2)當一個選房順序號選擇兩個及以上車位時,第二個及以上的普通車位按8㎡/個、子母車位按12㎡/個予以優(yōu)惠結算置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