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獅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公告
經石獅市人民政府批準,石獅市自然資源局決定公開掛牌出讓2幅地塊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及土地使用綜合條件
地塊規劃控制指標按照有關規劃文件執行,詳見本次掛牌出讓文件。本次掛牌2024S-08號地塊出讓后,受讓宗地范圍內不得建造商業店面、成套住宅、專家樓、賓館、招待所和培訓中心等非生產性設施。項目要求符合地塊產業類型行業和土地使用條件要求,并符合環保產業政策和環境功能區域要求。申請人經營范圍應符合項目相應產業類型。2024S-07號商服地塊建成后,由競得人整體自持、不可分割銷售轉讓。
二、競買人范圍和資格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申請人應當單獨申請。申請人應具備的其他條件:(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或其他組織,除欠繳土地出讓金、存在未處理或未動工的閑置土地以及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符合競買條件并按要求繳交競買保證金的,均可申請參加競買,只準獨立申請。(二)2024S-08號地塊競買申請人在土地競買前應簽訂承諾書,承諾競得土地后在規定時限內與屬地鎮政府、行業主管部門(市工信科技局)簽訂《監管協議》,否則由土地出讓方取消其參與競買資格。預約用地單位應在土地出讓時報名參與競買,未有效報價造成土地出讓流拍的,已繳納的競買保證金本息不予退還。
三、掛牌方式及競價辦法
(一)采取在“福建省土地使用權出讓管理系統(網上交易模塊)”掛牌的方式進行。 競買申請人登錄“福建省自然資源廳” (網址:http://zrzyt.fujian.gov.cn/)→“福建省土地使用權出讓管理系統(網上交易模塊)”(以下簡稱網上交易系統)注冊登記,提出競買申請,經掛牌人審查確認,獲得登錄網上交易系統的競買號和初始交易密碼,在規定的期間內登錄網上交易系統進行網上報價和競買等。
(二)競買人初次報價可等于或大于掛牌起始價,之后每次報價必須比當前最高報價遞增一個加價幅度以上的價格(不要求按加價幅度的整數倍報價)。掛牌出讓按照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競得人,本次掛牌地塊不設底價(保留價)。
四、掛牌出讓活動的時間
(一)競買申請的報名時間:2024年7月18日8時00分00秒至2024年8月14日16時00分00秒。
(二)掛牌交易期限:2024年8月7日8時00分00秒至2024年8月17日16時00分00秒。
(三)網上交易系統接收、確認數據信息的時間以系統服務器自動記錄的時間為準。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一)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交易只接受網上競買申請,不接受其它形式(如電話、郵寄、電子郵件及口頭等)的競買申請。競買申請人注冊信息提交后,視為對《網上交易規則》、《網上交易服務協議》、《網上交易須知》等掛牌出讓文件以及宗地現狀無異議,同意接受掛牌出讓文件的約束并承擔相應的責任。申請人應于2024年8月14日前登錄到“網上交易系統”本公告信息頁面下載掛牌出讓文件。申請人也可于2024年7月18日至2024年8月14日到石獅市土地收購儲備發展中心(石獅市公務大廈4樓415室)獲取掛牌出讓文件。
(二)申請人在網上注冊申請競買宗地時,自行在“網上交易系統”本公告信息下“宗地信息-查看宗地相關文件” 頁面下載格式文書,按要求填寫后掃描上傳掛牌出讓文件要求的申請文件,同時將申請文件紙質材料報送石獅市土地收購儲備發展中心(石獅市公務大廈4樓415室),提交給掛牌人進行審核確認。經審查,申請人按規定交納競買保證金、具備申請條件的,我局將在2024年8月15日16:00時前確認其競買人資格,并通過網上交易系統發放競買號和初始交易密碼。
(三)交納競買保證金的截止時間為2024年8月14日11:00時(須到賬),報名競買截止時間為2024年8月14日16:00時。申請人繳交競買保證金后(須到賬)應及時掃描上傳銀行繳款單。
(四)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不設底價(保留價),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五)成交價款即該幅地塊的總地價,不包括契稅、印花稅、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及小區水電工程、排污等建設應繳納的費用(以上各項稅費由競得人按規定向各相關部門另行繳納,其中契稅須在土地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10日內向稅務部門申報繳交)。
(六)2024S-07號地塊競得人自競得之日起15日內應繳交宗地掛牌成交價總額50%的地價款(競買保證金轉為定金并抵作地價款),余款自競得之日起30日內全部付清,競得人未按約定時間支付成交價款的,自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欠繳款額的1‰加收滯納金,超過30日仍未全部繳交的,出讓人有權解除《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取消競得人資格并追究其法律責任。
2024S-08號地塊競得人自競得之日起15日內應繳交宗地掛牌成交價總額50%的地價款(競買保證金轉作定金并抵作地價款),余款自競得之日起60日內全部付清,競得人未按約定時間支付成交價款的,自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欠繳款額的1‰加收滯納金,超過60日仍未全部繳交的,出讓人有權解除《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取消競得人資格并追究其法律責任。
2024S-07號宗地按現狀出讓,項目土地出讓后,須在交地后1年內開工建設,在3年內竣工。
2024S-08號地塊項目土地由國企平整后交地,項目土地出讓后,須在交地后6個月內開工建設,在開工后24個月內完成廠房建設并投產。違約的按合同約定處理,構成閑置的按《閑置土地處置辦法》處理,直至收回土地使用權。競得人在土地平整、開挖及項目建設階段應按《福建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印發福建省規范和完善砂石開采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閩自然資發〔2023〕51號)規定進行剩余砂石土處置,否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相關規定追究責任。
(七)2024S-08號地塊競得人應與永寧鎮人民政府、市工信科技局簽訂《監管協議》,否則取消其競得資格。有意向報名的申請人報名時應了解確認《監管協議》有關內容。該宗地《監管協議》約定:土地競得人(含其關聯企業)竣工投產后前8年每個完整納稅年度每年畝均稅收不低于 30 萬元/畝,以上納稅要求應為本宗地投產項目產生的新增稅額,土地競得人之前在我市的納稅情況不計入本項目納稅額度。
2024S-08號地塊位于世遺點萬壽塔景觀控制區范圍內,競得人應在競得土地的3個月內辦理建設方案文物環境影響評估,并征得文物主管部門同意后方可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若項目建設方案文物環境影響評估在交地后1年內因政府原因無法獲取文物主管部門審核通過,則按原繳交的土地出讓價款(不計利息)收回該宗地,競得人應無條件配合辦理土地收回手續。
(八)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的有關其它具體事項詳見本次掛牌出讓文件,掛牌出讓文件與本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我局對本《公告》有解釋權。
(十)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石獅市公務大廈4樓415室(市土地儲備中心)
聯系電話:0595—88712212
聯 系 人:蔡先生、張小姐
石獅市自然資源局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