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響應2024年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中關于“推動解決老舊小區加裝電梯難題”的要求,經報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同意,決定對鯉城區、豐澤區的既有老舊小區住宅樓加裝電梯項目進行補貼。具體事項如下:
一、補貼范圍和時限
鯉城區、豐澤區2005年12月31日以前建成的、具有合法權屬證明的、目前尚無電梯的既有老舊小區住宅樓,自2024年6月6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經批準加裝電梯并完成的,可申請相關補貼。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6日期間經批準加裝電梯并完成的參照執行補貼政策。
二、補貼標準
既有老舊小區住宅樓加裝電梯政府補貼以梯為單位,按4萬元/梯的標準進行補貼,補貼資金由市、區兩級財政各承擔50%。
三、申請流程
符合補貼申請條件的,在加裝電梯項目完成后,由加裝電梯項目業主單位填寫《泉州市既有老舊小區住宅樓加裝電梯資金申請表》,同步提供合法權屬證明、資源規劃部門出具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出具的《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至區住建部門,經有關部門審核后撥付政府補貼。
四、其他事項
(一)既有老舊小區住宅樓加裝電梯項目完成后,該電梯后續的運營、維護與管理由全體業主或其委托的物業服務企業負責。
(二)既有老舊小區住宅樓加裝電梯項目若結合老舊小區改造提升項目申請并獲得其他各級補助資金,本項補貼不再重復領取。
(三)既有老舊小區住宅樓加裝電梯項目若探索采用社會化運營模式或其他社會融資渠道,不再列入政府補貼范圍。
(四)鼓勵其他縣(市、區)參照鯉城區、豐澤區的補貼標準執行或自行確定補貼標準。
(五)本通知由市住建局、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六)本通知自2024年6月6日起實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