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泉州市交通運輸局等五部門聯合印發了《泉州市促進航運人才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試行)》,相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制定的背景和依據
為持續推動我市航運業全產業鏈高質量發展,2024年3月,市政府出臺了《關于促進航運業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泉政辦規〔2024〕1號,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將“發展鞏固航運人才優勢”作為四個強化發展要素保障之一。根據《實施意見》工作要求,市交通運輸局等五部門聯合制訂了《泉州市促進航運人才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試行)》。
二、主要目標
加快推進泉州市航運人才高質量發展進程,主動引進、培養一批創新型、應用型、復合型和技能型航運人才,探索建立航運人才服務和保障體系,優化完善人才發展環境,以高質量航運人才助推泉州航運業高質量發展。
三、主要內容
(一)適用范圍在泉州港口企業、航運企業、航海院校、船員服務機構、船員外派機構和船員培訓機構(以下統稱為港航企事業單位)服務,與單位簽訂書面服務合同、勞動合同或勞動協議,且在泉繳交社保的航運人才。
(二)主要舉措1.吸引優秀航運人才集聚。從購房補助、升級子女教育服務、拓展船員勞務市場等方面解決航運人才來我市就業創業的政策需求,打通航運人才聚集堵點,提高泉州市航運人才吸引力。2.建立多層次航運人才培養體系。支持航運創新型、應用型、復合型和技能型人才培養,符合條件的給予培訓補貼,為內河船舶船員、海洋漁業船舶船員、軍事船舶復轉人員提供相應的政策支持,助力航運從業人員成長成才。3.打造全方位航運人才服務體系。從便利出入境、生活補貼、完善航運人才教育和醫療保障、升級人才交流服務等方面,構建多層次航運人才服務體系,厚植航運人才高質量發展的成長沃土。
(三)獎補條款1.提供購房補助。對首次新引進到我市港航企事業單位工作的航運人才,在泉州首次購買商品住房的無限航區船長、輪機長、大副或者大管輪提供購房補助6萬元;無限航區二副、二管輪、三副或者三管輪提供購房補助4萬元。2.給予相應的生活補貼及一次性生活補貼。對首次新引進到我市港航企事業單位工作的航運人才,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3個月以上的無限航區船長、輪機長、大副或者大管輪發放5萬元生活補貼,無限航區二副、二管輪、三副或者三管輪發放2萬元生活補貼。但不重復享受泉委辦發〔2022〕5號文規定每人1萬元標準的一次性生活補貼。我市相關院校航海類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應屆畢業生一次性通過三副或三管輪考試,在我市港航企事業單位穩定就業,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3個月以上并落戶泉州的,按每人1萬元標準發放一次性生活補貼。3.給予培訓補貼。參加泉州海事局、市人社局、財政局聯合開展的航海類職業技能培訓并取得證書,且在泉州港航企事業單位就業,符合條件的給予培訓補貼。
(四)注意事項1.涉及市級人才資金補助的,按“就高從優不重復”原則執行,不重復享受泉政辦〔2021〕29號文規定的工作生活補助、泉委辦發〔2022〕5號文規定的一次性生活補貼和泉委辦發〔2024〕1號文規定的升級生活補貼。2.航運人才、用人單位或船員培訓機構違法違規或通過弄虛作假行為享受優惠政策的,終止其享受的相關待遇,追回已發放的扶持資金,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五)實施期限本措施自印發之日(2025年2月26日)起實施,至2026年12月31日止。
四、解決的問題
圍繞“航運人才集聚、航運人才培養、航運人才服務”三個方面給予政策支持,吸引更多航運人才來泉就業創業,助力泉州市航運業高質量發展。
五、政策咨詢方式
聯系人:市交通運輸局水路運輸中心亢亮,電話:0595-22580280;泉州海事局船舶監督處黃土發,電話:0595-2808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