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出臺《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若干政策措施》,從限購、限售、限價、住房貸款等多方面入手,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鼓勵“以舊換新”,推動建設“百年建筑”“智能建筑”“四代生態住宅”等高品質住宅,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平穩發展。該政策自2024年10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全面取消限購、限售、限價
取消限購
鯉城區、豐澤區、泉州開發區新出讓的房地產住宅用地項目不再執行公證搖號政策,由開發企業自行銷售,不設置購房條件。已出讓的房地產住宅用地項目根據相關文件要求,認籌總人數超過總房源套數200%的,觸發搖號銷售。
取消限售
自2024年10月1日起,在泉州市行政區域范圍內新購買的一、二手住房不再執行限售政策。有特定銷售要求的商品住房從其規定執行。屬于改善性需求,再次新購買一手商品住房后,可將第1套取得不動產權證未滿限售年限的商品住房轉讓。
取消限價
在堅持“房住不炒”的基礎上,全市根據轄區內房地產市場實際情況,新出讓的房地產住宅用地在招拍掛時不再限制商品住宅、車位銷售價格。已出讓的房地產住宅用地根據土地出讓合同約定和相關文件要求繼續執行商品住房“限房價”要求。
貸款成本
二孩及以上家庭公積金最高可貸110萬
加大住房貸款支持力度,實施“認貸不認房”,首套房、二套房執行最低首付比例和優惠利率。
公積金貸款方面
夫妻雙方最高貸款額度為100萬元;單方最高貸款額度為60萬元;二孩及以上家庭貸款額度可再另加10萬元。
商業貸款方面
自2024年10月1日起,泉州市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比例統一調整為不低于15%,不再區分首套房和二套房。
同時,取消泉州市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下限和第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下限(各商業銀行可結合本機構經營狀況、客戶風險等因素,合理確定每筆貸款的具體利率水平)。
支持以舊煥新
鼓勵已有住房的居民“以舊換新”,各縣(市、區)根據轄區實際情況對居民“以舊換新”予以適當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