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為深入貫徹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落實租購并舉制度重點支持新市民、青年人解決住房問題工作要求,按照福州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議審議通過的《關于優化租房購房提取政策和進一步支持多子女家庭購房貸款的通知》,4月17日開始,省直住房公積金租房購房業務推行5項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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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策有何變化?
一起來了解下!
一
優化租房提取頻次和條件
將租房提取頻次由每半年一次調整為每月一次,優化后職工家庭每月可申請提取公積金支付房租。此外,租房提取條件不再與購房提取記錄掛鉤,職工申請過購房提取但在繳存地無房的,可以申請租房提取。
二
提高租房提取額度
將租住商品房的無房職工每人每月最高租房提取額度由原六城區1200元提高至1500元;多子女(生育、撫養兩個以上未成年子女)家庭每人每月提高至1800元,著力支持無房的新市民、青年人和多子女家庭租房需求。
三
租房購房提取金額參與貸款額度測算
職工家庭累計租房提取的金額(限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本套房已提取的金額可計入當前賬戶余額,參與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測算。為此,職工可安心申請租房提取,不必擔心購房貸款額度受影響;并可以在第一時間申請購房提取,無需等到貸款審批放款后,免除職工購房貸款的后顧之憂。
案例分析:
例1.張先生和配偶王女士在2023年7月首次申請公積金貸款購買一套臺江區商品房,雙方購房前已累計租房提取公積金8萬元,現有公積金賬戶余額共計10萬元。假設該夫妻貸款申請之日至退休之日預計繳存公積金60萬元,該家庭公積金貸款額度按以下公式計算:公積金貸款額度=(10+8)×1.2+60×流動性調節系數α(當前為1.2)=93.6萬元。由于雙職工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80萬元,因此,在符合其他貸款條件前提下,張先生家庭公積金貸款額度為80萬元。若張先生和王女士在2023年6月30日購房提取公積金賬戶共計10萬元,假設在2023年7月20日申請公積金貸款時雙方公積金賬戶余額為0元,該家庭公積金貸款額度可按以下公式計算: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0+10+8)×1.2+60×流動性調節系數α(當前為1.2)=93.60萬元,在符合其他貸款條件前提下,張先生家庭貸款額度為80萬元。
四
優化購房提取有效證明材料
職工購買商品房、再交易住房申請提取公積金的,可從最遲取得購房有效證明材料之日起一年內申請提取,不再要求職工應在不動產登記證明或不動產權證登記起一年內提取,解決部分職工因發票開具遲延等原因,無法申請購房提取的問題。
案例分析:
例2. 張先生購買的商品房不動產登記證明日期為2021年7月15日,第二張購房首付款發票日期為2022年1月10日,第三張購房首付款發票日期為2022年12月1日,按原政策,張先生在2023年5月申請購房提取時,已超過了不動產登記證明之日起一年內的時限,不能申請購房提取。按照新政規定,張先生在取得最后一份購房有效證明材料(第三張購房首付款發票)之日起一年內(2023年12月)可申請購房提取。購房提取金額不得超過實際支付的首付款金額或一次性支付的購房總價。
五
支持多子女家庭購房貸款
多子女家庭購買首套房申請公積金貸款,額度測算時另加20萬元,且最高貸款額度為雙職工100萬元、單職工70萬元。考慮到此類家庭通常有置換住房的改善性合理購房需求,可能使用過公積金貸款,因此將政策由原來“首次申請”改為“購買首套房”,額度測算時由另加10萬元提高至20萬元,最高貸款額度保持不變。
案例分析:
例3.李先生,1993年2月出生,其配偶王女士1993年7月出生,兩人已生育了兩個未成年子女。2023年5月李先生家庭購買了首套住房,并以李先生作為主貸人申請公積金貸款,雙方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分別為4.40萬元和1萬元,假設該夫妻貸款申請之日至退休之日預計繳存公積金70萬元,其家庭公積金貸款額度可按以下公式計算:公積金貸款額度= (4.40+1)×1.2+70×流動性調節系數α(當前為1.2)+20=118.48萬元。因此,在符合其他公積金貸款條件下,李先生家庭公積金貸款額度為1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