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江市人民政府關于青陽街道部分道路命名的批復
青陽街道辦事處:
《晉江市人民政府青陽街道辦事處關于青陽街道部分道路命名的請示》(晉政青〔2025〕1號)收悉。根據國務院《地名管理條例》和《福建省地名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經研究,同意你街道部分道路命名方案,現批復如下:
一、河光路:西自泉安中路起,途經金明花園小區,東至江濱路止,總長222米、寬12.5米。
地名含義:“河”寓意寬廣和深遠,“光”寓意光明和希望,故命名為“河光路”。
二、江華路:北自河光路起,途經帝豪酒店,南至祥光路止,總長217米、寬9.5米。
地名含義:與江聲路并列,并取青華地域名“華”字,故命名為“江華路”。
特此批復。
晉江市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