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泉州市安溪縣部分行政區劃調整的批復閩政文〔2025〕15號
泉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關于安溪縣龍涓鄉尚卿鄉藍田鄉撤鄉設鎮行政區劃調整的請示》(泉政文〔2022〕16號)收悉,經省委、省政府研究,同意撤銷安溪縣龍涓鄉、尚卿鄉、藍田鄉,設立安溪縣龍涓鎮、尚卿鎮、藍田鎮,政府駐地、管轄范圍、行政區域界線均不變。
你市要按照《行政區劃管理條例》要求,周密做好上述行政區劃調整的組織實施,妥善處理機構設置、人員調配等問題,依法做好相關工作銜接,確保調整方案及時穩妥順利實施。嚴格執行黨政機關厲行節約有關規定,區劃調整所需費用由你市自行解決。上述行政區劃調整應在批準之日起12個月內完成,變更完成情況及時報告省政府。
福建省人民政府2025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