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我市住宅項目物業經理、保安員管理,規范物業經理和保安員服務行為,提升物業管理服務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物業管理條例》《福建省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我市印發《關于加強物業經理、保安員服務質量管理的通知》。
評價對象
1.物業項目服務合同已按規定向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且按合同約定服務該項目1年以上的物業經理。
2.物業住宅小區保安員。
評價周期
每年度開展1次,其中物業經理評價工作由各縣(市、區)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組織開展;保安員服務質量評價工作由縣級公安機關組織開展。
星級等級標準
物業經理、保安員服務質量均實行星級服務評定,采用五星、四星、三星、不定星等4個等級,具體標準為:得分在90分至100分的,星級為五星;得分在80分至89分的,星級為四星;得分在70分至79分的,星級為三星;得分在70分以下的,星級為不定星。
評定標準和內容
1.物業經理評星標準分為以下幾個方面:人員基本要求、小區日常管理、公共收益管理、公開公示欄設置及公開公示情況、衛生保潔、綠化、設備維護、秩序維護、安全管理、配合監管、精神文明建設等方面。
2.保安員服務質量評星標準分為以下幾個方面:人員基本要求、安全守衛、登記查驗、巡邏防范、應急處置、警保聯動等方面。
強化結果應用
各級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和各級公安機關分別根據物業經理、保安員服務質量星級評價情況,實行差異化分類管理,具體如下:1.對物業經理、保安員服務質量星級被評為四、五星的,相關主管部門將發文進行通報表揚,并在各類評先評優時,符合條件的給予優先推薦。2.對于物業經理、保安員服務質量連續2年被評為三星的,將列入行業重點監管對象,加強日常監管,自星級公布之日起1年內不得參評行業的各項評先評優活動,并由項目所在地縣級相關主管部門約談。3.對于物業經理、保安員服務質量被評為不定星的,將采取由項目所在地縣級相關主管部門約談物業服務企業法定代表人,建議調整人員等措施。本文件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