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化拓展“深學爭優、敢為爭先、實干爭效”行動成果,減輕純商業貸款職工家庭還貸壓力,提高公積金賬戶資金利用率,泉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公積金中心”)將于6月18日上線委托逐月提取還商貸業務(以下簡稱“商貸逐月還貸業務”)。
目前,商貸逐月還貸業務支持已辦理省內(除廈門外)建設銀行住房按揭貸款的泉州公積金繳存職工,包括借款人、配偶、子女及借款人父母辦理。符合辦理商貸逐月還貸條件的市民可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借款合同原件和還款代扣卡等材料前往公積金中心各服務大廳柜面辦理。業務辦理細則詳見文末。
需要注意的是:商貸逐月還貸業務必須由申請人本人申請,他人不能代辦。在辦理商貸逐月還貸業務時,主借款人需授權公積金中心查詢該筆純商業貸款信息。主借款人未進行簽約授權的情況下,配偶無法辦理商貸逐月還貸業務。
商貸逐月還貸業務當月辦理,次月生效。公積金中心業務系統將于每月15日自動根據申請人上個月在貸款銀行的已還款金額,從申請人的住房公積金賬戶中提取資金,劃轉到還款代扣卡內。此舉免去了市民每年往返服務大廳的奔波之苦,節約了業務辦理時間,讓服務更貼心、更便捷。
具體如何操作
這份詳細指南請收好
一、辦理對象
已辦理省內(除廈門外)建設銀行住房按揭貸款的泉州公積金繳存職工,包括借款人、配偶、子女及借款人父母。
二、辦理條件
(1)當前住房公積金賬戶狀態正常;
(2)貸款已還款滿2個月且無逾期;
(3)距離上次其他類型提取間隔滿1個月;
(4)申請人在申請辦理委托逐月提取還商貸業務時,其住房公積金繳存賬戶里應留足2個月(含2個月)以上的繳存額度;
(5)申請人作為主借款人、配偶、共同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配偶無未結清公積金(組合)貸款或貼息(組合)貸款。
三、辦理材料
(1)身份證原件
(2)還款代扣卡
(3)借款合同原件
(4)婚姻狀況證明及關系證明
四、辦理方式
線下柜臺辦理
五、注意事項
(1)目前支持省內建設銀行純商業性住房按揭貸款(除廈門外,以下簡稱“純商貸”)參與公積金委托逐月提取還商貸業務(以下簡稱“商貸逐月還貸業務”),待條件成熟后將擴大到其他商業銀行。
(2)商貸逐月還貸業務必須由申請人本人申請,他人不能代辦。
(3)辦理商貸逐月還貸業務時,主借款人需授權泉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查詢該筆商業貸款信息。主借款人未進行簽約授權的情況下,配偶無法辦理商貸逐月還貸業務。
主借款人可通過線上、線下兩種方式進行商業貸款信息授權。線上方式(僅支持在福建省內(除廈門外)有公積金賬戶的繳存職工):通過“泉州公積金”微信公眾號、支付寶APP等渠道進行簽約授權。線下方式: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至公積金中心任意服務大廳柜面辦理。
授權時所需的“商業貸款賬號”可通過以下途徑進行查詢。已線上辦理過償還商業貸款提取住房公積金業務的,無需再次授權。
①建行手機APP-我的貸款-貸款詳情中查詢。
②銀行打印的貸款信息和還款明細。
③個人貸款借款借據。
④撥打建行銀行客服電話95533查詢。
(4)主貸人及配偶名下同時存在2筆及以上未結清的純商業性住房按揭貸款的,申請人可選擇其中一筆貸款辦理商貸逐月還貸業務,并可在商貸逐月還貸業務滿12個月后申請變更為另一筆未結清的住房貸款。
(5)商貸逐月還貸業務實行報銷模式,當月申辦,次月生效。生效后,公積金業務信息系統根據所有申請人上月繳存額之和與上月償還貸款本息額較低者,自動將款項轉入約定的還款銀行卡內。
(6)借款人每月應根據還款額和參與商貸逐月還貸業務人員的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情況,確認約定的還款銀行卡資金是否充足,確保每月足額還款,避免因還款銀行卡余額不足產生逾期貸款,造成個人信用不良。
(7)申請人主動“停沖”商貸逐月還貸業務的,12個月后方可重新申請商貸逐月還貸業務。
(8)辦理商貸逐月還貸業務后,該筆純商貸累計發生逾期還款達3次的,商貸逐月還貸業務將自動終止,不允許再次辦理商貸逐月還貸業務。
(9)若因工作單位變更轉移至其他中心繳存的,商貸逐月還貸業務自動“停沖”。后續如需辦理該業務,請咨詢繳存地公積金中心。
(10)已辦理商貸逐月還貸業務的公積金繳存職工,在逐月提取還貸期間不得以其他原因提取其個人賬戶中的住房公積金存儲余額。
(11)職工購買該套住房因全額付清房款辦理過提取住房公積金轉入個人銀行卡的,該套房屋的商業住房按揭貸款不能再辦理“逐月沖還貸”及“按年報賬制還貸”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