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住建廳印發《福建省房地產經紀機構備案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新規將從2月1日起正式實施。
記者了解到
《辦法》從3個方面
進一步規范房地產經紀行業的發展
01
明確備案方式與流程
《辦法》規定
市、縣(區)房地產主管部門建立平臺
經紀機構通過平臺網上申請辦理
初始備案、變更備案、注銷備案
各市、縣(區)房地產主管部門通過平臺受理備案申請,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在5個工作日內辦結;受理注銷備案、補證、換證的,應當即時辦結。
市、縣(區)房地產主管部門要將房地產經紀機構及分支機構備案所提交的書面材料存檔,并將備案信息通過平臺向社會公示。
02
從業人員實名登記
《辦法》強調
人員實名從業管理要求
經紀機構及分支機構在申請備案時,應同步在平臺完善從業人員實名信息。經紀機構辦理初始備案時,要提供本機構所有從事經紀業務的人員信息,市、縣(區)房地產主管部門要對經紀從業人員實名登記。
圖片
03
明確注銷備案的情形
辦法明確了
注銷備案的情形
經紀機構及分支機構發生注銷營業執照或營業執照被吊銷等終止情形的,應當自終止之日起30日內辦理注銷備案并交回備案證明。房地產經紀機構注銷備案后,其分支機構備案同時注銷。
此前
房地產經紀機構
未備案即開展業務的現象
普遍存在
這些未備案機構容易產生
《辦法》印發實施后,備案主管部門動態掌握房地產經紀機構和從業人員情況,有效實施監管,可進一步建立健全房地產經紀機構和從業人員信用檔案,規范房地產經紀機構執業行為,維護房地產經紀市場秩序,保障社會安全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