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對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或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5年內的畢業生(簡稱“在校或畢業5年內的大學生”),作為法定代表人在我市初次創辦且正常經營3年內的小微企業。
注:該小微企業登記注冊時間須為2022年6月19日之后。
申請條件
法定代表人應按規定繳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對吸納招用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簡稱“應屆高校畢業生”),應與其簽訂1年以上(含1年)期限勞動合同,按規定繳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
補貼標準
按小微企業為法定代表人及其招用應屆高校畢業生實際繳納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的80%給予補貼,最多可補貼至該小微企業正常經營滿3年且于2025年6月18日截止。該補貼僅限于企業繳納部分,不包括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以及企業和個人應繳納的其他社會保險費。
注:在2022年6月20日—2023年8月31日期間,對招用的應屆高校畢業生未在畢業生畢業一年內提出申報的,可線上補充申報,補充申報截止2023年9月30日17時,逾期視為放棄申請。自2023年9月1日起,對招用的應屆高校畢業生應于畢業生畢業一年內提出線上申報,以畢業證書簽發時間起算,逾期視為放棄申請。
申報途徑
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可通過“泉州人才港灣網”涌泉行動專欄進行線上申報。
方式一:網站
登錄“泉州人才港灣”網站
(www.qzrcgw.gov.cn)
方式二:微信小程序
登錄“泉州人才港灣”微信小程序
申報審核
小微企業應于每季度首月15日前提交上季度或半年內的申請信息,由企業稅收繳納地的縣(市、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會同社保經辦機構進行審核。初創企業資格由各地人社部門提請同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認定。審核進度及時在“‘涌泉’行動·政策申報”專欄反饋。
小微企業在申報享受社保補貼期間,新招用應屆高校畢業生應通過“泉州人才港灣網”涌泉行動專欄線上補充申報相關信息。
補貼發放
審核符合條件且經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的,由各縣(市、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完成資金申請、撥付等審批手續后,在10個工作日內將補貼發放至小微企業銀行對公賬戶。
泉州開發區的申報審核、補貼發放工作由泉州開發區社會事業局負責,市社保經辦機構負責社保參保數據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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