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豐澤區人民政府關于確定東海后渚蓮垵及周邊片區項目(二期)房屋征收范圍的通告
因公共利益需要,為加快完善城市基礎設施,改善居民人居環境,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福建省實施<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辦法》《泉州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規定(2019年修訂)》等有關規定,擬對東海后渚蓮垵及周邊片區項目(二期)范圍內房屋及其附屬物依法實施征收,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擬征收范圍:東至東海后渚蓮垵及周邊片區項目征收范圍線,西至泉州師院三期擴建項目征收范圍線,南至柯厝采石礦,北至東海后渚蓮垵及周邊片區項目征收范圍線(具體詳見附件)。
二、征收主體:泉州市豐澤區人民政府
三、征收部門:泉州市豐澤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四、征收實施單位:泉州市豐澤區人民政府東海街道辦事處
五、禁止實施的行為及法律后果
自通告之日起,任何單位或個人在征收范圍內實施下列行為,不予補償:
。ㄒ唬┬陆āU建、改建房屋及附屬物和改變土地、房屋用途;
。ǘ┓课莺屯恋厥褂脵噢D讓、抵押、出租、改變使用條件;
。ㄈ┮哉魇辗秶鷥鹊姆课轂樽缘刂沸略、變更工商營業登記;
。ㄋ模⿷艨诘倪w入、分戶;
。ㄎ澹┓课莸难b飾裝修;
。┢渌划斣黾友a償費用的行為。
請征收范圍內的單位和個人顧全大局,自覺遵守通告相關規定,積極配合征收與補償相關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東海后渚蓮垵及周邊片區項目(二期)征收范圍圖
泉州市豐澤區人民政府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