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中心區再發布土地征收公告
豐澤北峰,約14.715公頃
鯉城江南田中2022-34號,約2.6373公頃
鯉城江南坂頭2022-35號,約2.7305公頃
發布土地征收預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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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鯉城區人民政府文件
泉鯉政〔2022〕55號
泉州市鯉城區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預公告
為實施鯉城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我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現發布2022-34號儲備用地征收土地預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圍、目的、開展土地現狀調查安排
(一)征地范圍:擬征收土地位于鯉城區浮橋街道田中社區,擬征地面積約2.6373公頃(具體以土地現狀調查結果為準),具體位置詳見2022-34號擬征地范圍示意圖。
(二)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體土地用于2022-34號儲備用地建設,為政府組織實施的成片開發建設需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第五項規定。
(三)開展土地現狀調查安排:涉及的社區集體經濟組織(具體以土地現狀調查結果為準)。
二、其他事項
擬于2022年10月11日起由浮橋街道辦事處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土地現狀調查,有關單位和個人應予積極支持配合。
本公告公告期為發布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即2022年10月11日起至2022年10月25日。
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凡在擬征收土地范圍內進行搶栽、搶種、搶建等行為的,一律不予補償。
本公告在政府門戶網站主動公開,并在征收土地涉及的街道和社區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予以張貼,社區集體經濟組織應及時將本公告內容通知被征地的單位和個人。擬征收土地四至范圍內的社區居民委員會、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和其他利害關系人,如對本項目征地預公告有異議的,應當在本公告期內以書面形式向浮橋街道辦事處提出,逾期未提出視為無異議。
本次征收土地的具體實施征地單位為浮橋街道辦事處。由浮橋街道辦事處按法定程序組織開展現狀調查、征地社會風險評估、補償登記、簽訂協議等相關土地征收法定程序。
特此公告。
泉州市鯉城區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9日
泉州市鯉城區人民政府文件
泉鯉政〔2022〕54號
泉州市鯉城區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預公告
為實施鯉城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我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現發布2022-35號儲備用地征收土地預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圍、目的、開展土地現狀調查安排
(一)征地范圍:擬征收土地位于鯉城區浮橋街道坂頭社區,擬征地面積約2.7305公頃(具體以土地現狀調查結果為準),具體位置詳見2022-35號擬征地范圍示意圖。
(二)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體土地用于2022-35號儲備用地建設,為政府組織實施的成片開發建設需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第五項規定。
(三)開展土地現狀調查安排:涉及的社區集體經濟組織(具體以土地現狀調查結果為準)。
二、其他事項
擬于2022年10月11日起由浮橋街道辦事處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土地現狀調查,有關單位和個人應予積極支持配合。
本公告公告期為發布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即2022年10月11日起至2022年10月25日。
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凡在擬征收土地范圍內進行搶栽、搶種、搶建等行為的,一律不予補償。
本公告在政府門戶網站主動公開,并在征收土地涉及的街道和社區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予以張貼,社區集體經濟組織應及時將本公告內容通知被征地的單位和個人。擬征收土地四至范圍內的社區居民委員會、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和其他利害關系人,如對本項目征地預公告有異議的,應當在本公告期內以書面形式向浮橋街道辦事處提出,逾期未提出視為無異議。
本次征收土地的具體實施征地單位為浮橋街道辦事處。由浮橋街道辦事處按法定程序組織開展現狀調查、征地社會風險評估、補償登記、簽訂協議等相關土地征收法定程序。
特此公告。
泉州市鯉城區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9日
泉州市豐澤區人民政府關于
豐澤區2022年度第一批次城市建設用地征收土地的公告
北峰街道霞美社區、招聯社區、招賢社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有關規定,泉州市豐澤區2022年度第一批次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已經福建省人民政府批準,征收我區集體所有土地5.8479公頃;使用國有城鎮村及工礦用地5.1254公頃、交通運輸用地3.7417公頃,合計征收(使用)土地14.715公頃。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地批準文件
(一)批準機關: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批準文號:閩政地〔2022〕890號
(三)批準時間:2022年9月17日
二、批準土地用途
圖片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地類及面積
圖片
四、征地實施單位、辦理征地補償登記的期限、地點
征地實施單位:豐澤區北峰街道辦事處。
辦理征地補償登記的期限、地點:《泉州市豐澤區人民政府關于西華洋片區改造—市政道路二期工程(豐澤段)項目擬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的通告》(泉豐政征告〔2021〕34號)、泉州市豐澤區人民政府關于北峰經三路南段市政道路工程項目擬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的通告》(泉豐政征告〔2021〕35號)發布之日起三十日內,擬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圍內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到北峰街道辦事處辦理補償登記。
五、征地補償標準
根據《泉州市豐澤區人民政府關于實行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的通知》(泉豐政綜〔2017〕27號)和《泉州市豐澤區人民政府關于更正“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的報告》(泉豐政綜〔2017〕127號)的有關規定,征地區片綜合地價包含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償費,不再另行安排勞動安置。以上地塊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為124.74萬元/公頃,地類調整系數分別為耕地1.0,非耕地的其他農用地0.7,未利用地和建設用地0.46。青苗及地上附著物按《泉州市豐澤區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征地補償標準及地上物補償的通知》(泉豐政綜〔2013〕44號)執行。
六、被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業人員安置辦法
全部采用貨幣安置和社會保障安置,有涉及符合參加被征地養老保障條件的居民,依據《泉州市豐澤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豐澤區城鎮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規定的通知》(泉豐政綜〔2019〕29號)的規定,做好被征地人員的就業培訓和社會保障等相關工作。
七、其他注意事項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如對福建省人民政府閩政地〔2022〕890號文件批準的征收事項不服的,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福建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如果在規定期限內不騰退土地的,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特此公告。
泉州市豐澤區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 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