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初福建省出臺了《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即“閩八條”),晉安在連潘棚戶區改造項目中首次適用了該新政。
連潘棚戶區改造項目涉及6700多戶居民,第一簽約期為11月8日-12月22日。“目前,連潘棚戶區改造項目累計簽約650戶,其中選擇貨幣補償的544戶,補償款達11.799億元。”連潘棚戶區改造項目總指揮部相關負責人表示,連潘片簽約350戶,其中288戶選擇貨幣補償,補償款6.3214億元;鳳坂片簽約168戶,其中155戶選擇貨幣補償,補償款3.2924億元;象園雙坂片簽約132戶,其中101戶選擇貨幣補償,補償款2.1852億元。
晉安區房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按照“閩八條”,對家庭購買首套房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的,契稅按1%稅率征收;面積在90平方米-144平方米(不含90平方米)的,契稅按1.5%稅率征收。實行貨幣補償的被征遷戶購買一套商品住房用于安置的,免征契稅;購買多套商品住房的,與被征遷房屋相等面積部分,免征契稅。
晉安區還組織棚戶區的居民與10家房產中介以及房地產企業對接,要求這些企業必須以比市場價低的金額與征遷居民交易,最大限度“讓利于民”。
晉安區對涉遷戶還有一些優惠政策:在第一簽約期內,被征收人選擇貨幣補償的,在原有貨幣補償獎勵的基礎上,另給予1810元/平方米作為貨幣補償獎勵;對2004年10月26日前建成的住宅房屋,在簽約期內簽訂協議并搬遷的被征收人,一次性另給予2萬元/戶的租房補貼;對2004年10月26日前建成的住宅房屋,在簽約期內簽訂協議并提前搬遷的被征收人,一次性另給予6萬元/戶的提前搬遷獎勵。
(海西地產網 張喵喵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