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泉州住建局發布信息顯示
泉州市中心市區保障性住房保障標準有所調整
具體如下
一、低收入家庭標準
1. 家庭年收入:由46101.6元以下調整為89838元以下。
2. 家庭資產總額:由17萬元以下調整為22.49萬元以下。
3. 單身家庭年收入:由13680元以下調整為37906.33元以下。
二、中等偏下家庭標準
1. 家庭年收入:由84134.07元以下調整為127748.99元以下。
2. 家庭資產總額:由47萬元以下調整為59.98萬元以下。
3. 單身家庭年收入:由31207元以下調整為53902.53元以下。
三、中等收入家庭標準
1. 家庭年收入:由105167.59元以下調整為159686.24元以下。
2. 家庭資產總額:由58萬元以下調整為74.97萬元以下。
3. 單身家庭年收入:由31207元以下調整為67378.16元以下。
四、廉租住房保障家庭標準
符合以下條件的可認定為廉租住房保障家庭:
1. 持有民政部門出具的低收入家庭證明的;
2.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20㎡(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