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泉港區初中招生入學
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中發〔2019〕26號)、《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中辦發〔2021〕40號)、福建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開展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2024)的通知》(閩教辦基〔2024〕8號)等有關文件精神,健全公平入學長效機制,鞏固招生改革成果,助推“雙減”政策落地見效,進一步提高我區初中招生入學工作的科學性、規范性、透明度,確保我區今年初中招生入學工作有序進行,根據省教育廳、市教育局關于做好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要求,結合我區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招生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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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區委、區政府的領導和市教育局的指導下,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貫徹落實教育部、省教育廳、市教育局關于小學升入初中免試就近入學的要求,堅持依法招生、規范招生、陽光招生,積極推進初中教育優質均衡發展。
招生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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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教育廳和市教育局的要求,建立泉港區義務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平臺。全區公辦初中學校各批次招生都須在泉港區義務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平臺(http:// 112.47.5.110:82/)上實行統一網上報名。全區民辦初中學校各批次招生都須在泉州市義務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平臺(http://czxt.qzedu.cn)上實行統一網上報名。民辦初中學校與公辦初中學校同步進行報名招生,允許學生兼報。全區公民辦初中學校均采取書面通知入學。
公辦初中學校實行免試、就近劃片升學(單校劃片、對口直升)或免試、就近劃片電腦派位升學(多校劃片、電腦隨機派位)的招生辦法。所有小學畢業生(含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和回戶籍所在地升學的泉港籍小學畢業生)均免試升入初中。區屬公辦初中學校必須完成對口、劃片招生任務,并接收區教育局統籌調配的學生。
民辦初中學校的招生辦法按照《2024年泉州市初中招生入學工作方案》執行。
招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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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泉港一中招生
泉港一中初中部計劃招生405人(含荷池村5人),采取電腦隨機派位方式招生。面向莊重文實驗小學、第二實驗小學教育集團、第三實驗小學、益海實驗小學和福師大泉港實驗小學招生280人,面向其他小學(含民辦)招生120人(具體招收名額根據各小學畢業生人數分配)。所有學籍在泉港區內的小學畢業生均可在泉港區義務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平臺上自愿報名,由區教育局根據報名情況組織電腦隨機派位。
2.福師大泉港實驗中學、泉港二中、泉港五中和圭峰中學招生
⑴福師大泉港實驗中學計劃招生1000人,泉港二中初中部計劃招生700人,泉港五中初中部計劃招生500人,圭峰中學計劃招生700人。
⑵福師大泉港實驗中學、泉港二中、泉港五中和圭峰中學對莊重文實驗小學、第二實驗小學教育集團、第三實驗小學、益海實驗小學和福師大泉港實驗小學的畢業生采取“志愿+搖號”方式進行電腦隨機派位。具體辦法如下:滿足學校志愿條件的小學畢業生、按政策應照顧和直升的人數不超過學校招生計劃數,依志愿全部錄取;如果超過學校招生計劃數,則根據學校的招生計劃數(需扣除按政策應照顧和直升的人數),對滿足學校志愿條件的所有小學畢業生進行電腦隨機派位錄取。沒有被錄取的,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到有剩余學位的城區初中學校就讀。
⑶山腰第二中心小學的畢業生依學籍直升福師大泉港實驗中學就讀;戶籍(外嫁女的子女除外)屬荷池、龍山、陳莊、埭港、菜堂5個行政村原住民且在莊重文實驗小學、第二實驗小學教育集團錦川學校、益海實驗小學和福師大泉港實驗小學就讀的小學畢業生依申請直升福師大泉港實驗中學就讀。錦繡實驗小學、新宅小學的畢業生依學籍直升泉港二中就讀;戶籍(外嫁女的子女除外)屬錦川行政村原住民且在第二實驗小學教育集團錦川學校就讀的小學畢業生依申請直升泉港二中就讀。屬于戶籍直升的小學畢業生,于6月25日前持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到就讀小學登記申請。各小學負責審核、造冊并公示,將《2024年______村小學畢業生花名冊》(附件1)于7月1日前報送到區教育局中職教股。
⑷城區購房戶子女欲申請跨片區入學,相關對象需填寫《2024年泉港區初中招生跨片區就讀申請表》(附件4)于7月1日前持相關材料(城區購房證明、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到區教育局中職教股登記申請,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到泉港五中或圭峰中學就讀。
3.其他公辦中學招生
其他公辦中學劃片就近入學,招生時間為7月5日-30日。如確因家庭居住地變化等原因需要申請跨片區就讀的,需填寫《2024年泉港區初中招生跨片區就讀申請表》(附件4),于7月1日前持申請表和相關材料(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就業證明)到區教育局中職教股登記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4.民辦初中學校招生
博文學校面向全區招生(招生計劃以市教育局核定的人數為準),培文學校面向全區和泉州市部分縣區招生(招生區域和計劃以市教育局核定的區域和人數為準)。民辦初中學校招生須在泉州市義務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平臺網上報名,按照市教育局有關民辦初中學校的招生方式和程序組織錄取。已被民辦初中學校錄取的學生不再安排其他學校錄取,并須在規定時間內到錄取學校報到并辦理入學手續。
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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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雙(多)胞胎子女申請。雙(多)胞胎子女申請以捆綁方式、用同一報名號參加電腦隨機派位的,應填寫《2024年泉港區初中招生捆綁電腦隨機派位申請表》(附件2),并攜帶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于7月1日前向區教育局中職教股提交書面申請。
2.回戶籍地就讀申請。在區外就讀的泉港籍小學畢業生,欲申請回戶籍所在地就讀初中的,由區教育局予以統籌安排到戶籍所在鎮(街道)轄區內初中學校就讀(其中,戶籍屬山腰街道原住民的可依申請參加泉港二中電腦隨機派位,沒有被電腦隨機派位錄取的,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到有剩余學位的城區初中學校就讀)。相關對象應填寫《2024年小學畢業生回泉港區戶籍(居住證)所在地升學聯系函》(附件5),于7月1日前持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到區教育局中職教股登記申請。
3.完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要保障義務教育階段隨遷子女入學權利,鼓勵公辦初中學校招收轄區內的隨遷子女就近接受義務教育。進一步健全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入學政策,加強對隨遷子女的教育管理服務。相關對象應填寫《小學畢業生回泉港區戶籍(居住證)所在地升學聯系函》(附件5)于7月1日前持相關材料(居住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到區教育局中職教股登記申請。
4.嚴格執行教育優待照顧政策。對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因公犧牲和病故軍人子女、高層次人才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等對象,就讀泉港區初中學校,應填寫《2024年泉港區初中學校教育照顧對象登記表》(附件3),于7月1日前將登記表及佐證材料匯總到區教育局中職教股。軍人子女根據泉州市教育局、泉州軍分區政治部聯合制訂的《泉州市貫徹教育部、總政治部〈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的實施細則》(泉教綜〔2013〕73號)等相關文件精神,予以優待。高層次人才子女就讀初中學校,根據《中共泉州市委 泉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實施人才“港灣計劃”的若干意見》(泉委發〔2017〕6號)等相關文件精神,享受相應的優惠政策。對符合條件的港澳同胞、華僑華人子女按國家和省級有關政策規定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臺胞子女憑臺灣居民居住證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
5.推進新生均衡編班。按照《泉州市教育局關于進一步做好2024年泉州市初中新生均衡編班工作的通知》(泉教中〔2024〕8號)要求,扎實推進初中新生均衡編班工作。全區學校統一使用泉州市教育局提供的統一編班軟件,在規定的時間內組織現場均衡編班,所有學校應公開編班方案、公開編班過程、公開編班結果,確保編班工作規范運行。已編好班級的學生名單三年內不中途變動,特殊情況下確需調整班級的,學校須報經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核準后進行。
6.抓好控輟保學工作。持續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建立健全義務教育控輟保學常態化報告工作機制的通知》(教基廳函〔2024〕15號)、《福建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鞏固深化控輟保學工作的通知》(閩教基〔2023〕19號)、《泉州市教育局關于進一步加強義務教育控輟保學臺賬管理健全聯控聯保機制的意見》(泉教辦綜〔2020〕19號)等文件要求,健全和落實控輟保學長效機制,強化政府、學校、家庭和社會各方責任,堅持和完善聯控聯保工作機制,嚴防學生“名在人不在”脫離學校教育與管理,導致其遭受侵害或走上違法犯罪道路。要把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殘疾兒童、留守兒童、困境兒童、隨遷子女、涉案未成年人等特殊群體作為重點排查和監測對象。各校要認真比對轄區內各小學的畢業生花名冊和初一新生花名冊,發現未到校實際注冊就讀的要及時查明原因、做好跟蹤臺賬,發現疑似輟學的要做好勸返工作并按規定及時書面報告生源所在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確保小學畢業生百分百升入初中。
7.嚴格規范學籍管理。各學校要嚴格遵照我省《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按區招生委員會下達的招生計劃規范招生,認真審核招收的每位學生信息,不得擅自超計劃接收學生。新生入學后,各校應于9月15日前完成新生學籍檔案信息的錄入,上報區教育局審核備案、確認學籍,并按規定建立學生學籍管理檔案(紙質檔案和電子檔案信息必須統一)。嚴格遵循學生、學校、學籍三位一體原則,不得招收借(寄)讀生,嚴格實行“一人一籍,籍隨人走”,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嚴禁為不符合入學條件學生建立或接續學籍檔案,學生未到校報到入學的,學校不得為其注冊學籍,不得將其納入在校生統計。要嚴肅追究問責,促進責任落實,嚴肅追究違反學籍管理規定的直接責任人員和學校主要領導的責任。
強化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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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強宣傳引導與信息公開。要堅持陽光招生,完善招生公開制度,通過區政府門戶網站和泉港主流媒體,及時向社會公開招生政策和具體辦法,提前明確、廣泛宣傳報名登記所需材料、報名時間和辦理方式以及招生咨詢服務、監督舉報電話和信箱,學校應通過學校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平臺及時公布招生信息,主動接受監督,確保招生公開、公平、公正。
2.確保電腦派位規范有序。公辦初中學校招生的電腦隨機派位錄取由區教育局統一組織和制定具體操作規則,電腦隨機派位錄取須有公證機構參加,并組織公民辦中小學校校長、小學畢業生家長等代表及新聞媒體參加,全程接受社會監督,派位結果實時向社會公開,由派位結果的錄取學校辦理錄取手續,學校不得勸退或變相勸退已錄取的學生。電腦隨機派位錄取結果一經產生,任何學校和個人不得擅自改變派位結果。
3.嚴肅招生紀律。各校要嚴格遵守《福建省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十項嚴禁”規定》,嚴格執行“公民同招”規定,嚴肅同步招生紀律,規范招生行為。嚴禁初中學校設立任何名義的重點班、快慢班。教育行政部門及公辦學校不得限制符合規定的適齡兒童少年報名就讀民辦學校;民辦學校的招生也不得限制符合規定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報名;所有公民辦學校嚴禁以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不得采用筆試或以面試、評測等名義選拔學生,不得違反教育行政部門規定另行組織招生報名,不得自行通過任何形式的提前摸底、意向登記、信息登記、網上預約等方式進行預報名爭搶生源。民辦初中學校不得以寄讀、掛靠等名義變相違規招生并進行亂收費,嚴格執行民辦初中學校收費公示制度,民辦初中學校須與錄取學生逐一簽訂《泉州市規范民辦學校初中招生收費雙向承諾書》,各持一份備存。
4.從嚴監督問責。要主動會同教育紀檢、國家監察委員會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有關招生入學“十項嚴禁”紀律要求,加強學校招生工作監督,暢通舉報渠道,認真核實群眾信訪投訴,嚴肅查處頂風違法違規招生及亂收費行為,解決招生工作過程中出現的突出問題,進一步提升招生規范治理和違規招生防控能力,切實營造規范有序、令行禁止的良好教育生態。對存在違規招生行為、違反學籍管理規定的公民辦學校,應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責令改正等處罰。對公辦學校,還應依規追究相關人員和領導責任;對民辦學校,可依法依規給予減少下一年度招生計劃數、停止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