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豐澤區人民政府關于確定
東海后渚蓮垵及周邊片區項目房屋征收范圍的通告
因舊城區改建的公共利益需要,為加快完善城市基礎設施,改善居民人居環境,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福建省實施<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辦法》《泉州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規定(2019年修訂)》等有關規定,擬對東海后渚蓮垵及周邊片區項目范圍內房屋及其附屬物依法實施征收,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擬征收范圍:東至洛陽江,西至觀音山公園,南至海星小區擴建用地,北至通港東街(具體詳見附件)。
二、征收主體:泉州市豐澤區人民政府
三、征收部門:泉州市豐澤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四、征收實施單位:泉州市豐澤區人民政府東海街道辦事處
五、禁止實施的行為及法律后果
自通告之日起,任何單位或個人在征收范圍內實施下列行為,不予補償:
(一)新建、擴建、改建房屋及附屬物和改變土地、房屋用途;
(二)房屋和土地使用權轉讓、抵押、出租、改變使用條件;
。ㄈ┮哉魇辗秶鷥鹊姆课轂樽缘刂沸略、變更工商營業登記;
。ㄋ模⿷艨诘倪w入、分戶;
。ㄎ澹┓课莸难b飾裝修;
。┢渌划斣黾友a償費用的行為。
請征收范圍內的單位和個人顧全大局,自覺遵守通告相關規定,積極配合征收與補償相關工作。
特此通告。
泉州市豐澤區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