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
泉州臺商投資區一幅宅地將拍
地塊位于東園鎮海絲公園旁
總建面約23.8萬方
毛坯限價12500元/㎡
精裝限價14500元/㎡
S2020-22號地塊
土地位置:泉州臺商投資區東園鎮錦峰村
土地面積:90119㎡
建筑面積:237914㎡
建筑密度<30%
容 積 率 ≤2.64,且>1.0
綠地率≥30%
建筑限高:90m
起拍總價:95200
具體公告如下:
泉州市國土資源局臺商投資區分局關于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公告
泉臺國土資告字〔2021〕2號
經泉州市人民政府批準(泉政地〔2021〕2001號),我局決定拍賣出讓1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具體組織實施由我局委托泉州臺商投資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承辦,承辦人具體負責接受競買申請、資格審核、組織競價并確定競得人。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宗地概況及相關要求
(一)宗地概況
(二)相關要求說明
1.該宗地規劃設計條件按泉臺規〔2020〕97號文執行,宗地內需配套建設不少于9個班的幼兒園(統籌配建在周邊地塊,具體統籌配建方案由競得人與泉州臺商投資區教育主管部門銜接)。
2.該宗地內建設單體質量要求達到泉州市優質工程及以上。
3.該宗地須嚴格執行《泉州臺商投資區管理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的實施意見》(泉臺管辦〔2017〕275號)及泉州市裝配式建筑相關規定,總建筑面積2萬平方米以上的商品住房項目中裝配式建筑面積要達20%以上。
4.該宗地應按照《福建省公安廳、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全省推廣開展智慧安防小區建設的指導》(閩公綜〔2019〕306號)及《泉州臺商投資區管理委員會關于推廣開展智慧安防小區建設的通知》(泉臺管〔2020〕27號)有關規定,在項目小區內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交付使用智慧安防系統。
5.該宗地競得人應根據《泉州臺商投資區管理委員會關于印發泉州臺商投資區夜景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泉臺管〔2021〕9號),增加夜景工程規劃建設專篇。
6.該宗地采取“限房價、競地價”的方式拍賣出讓,按照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競得人,并設定保留價。宗地內所有住宅均須按照全裝房進行銷售,全裝修成本不得低于2000元/平方米,且全裝方案需提前報我區住建主管部門批準,宗地內所有商品住房(毛坯)預售備案均價應控制在12500元/平方米以內,實施全裝后的商品住房預售備案均價不超過14500元/平方米;另外,宗地內部分商品房及停車位(按購買商品房數量一套一位確定)由泉州臺商投資區管理委員會指定區屬國有企業進行購買, 購買商品房面積7000㎡(誤差控制在±1%),購買價格6380元/平方米;停車位購買價格7萬元/個。宗地指定購買的商品房集中位于地塊西北角,原則上住宅按照整梯或整棟、車位按照成片確定。項目商品住宅最終預售備案均價原則上由住宅總建筑面積毛坯最高限價及套內建筑面積全裝成本綜合構成。同時,該宗地的商品房預售許可分批辦理計劃及預售備案價格應服從政府調控,全裝修工程應嚴格按照經批準的施工圖紙進行施工。
7.該宗地設置“泉州臺商投資區城市展示面建設設計貢獻獎”,具體評獎流程及獎勵辦法按我區規劃建設部門出臺的獎勵辦法執行。
8.該宗地競買人在申請競買時,應明確承諾購地資金來源屬其自有資金而非融資資金,若被金融部門查明使用融資資金競標取得土地的,取消其競得資格并沒收保證金;競買人應同時承諾競得后其商品房預售價格接受政府調控。
9.允許使用外幣繳納宗地競買保證金及土地出讓金。
10.該宗地土地出讓溢價率超過100%的,土地出讓價款應在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全部繳清,項目主體結構完工后方可申請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溢價率達到200%以上(含)的,項目竣工驗收通過后方可申請辦理商品房現售備案。
11. 非泉州臺商投資區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競得該宗地的,須在我區注冊成立新公司,所有稅收應在當地繳納;須成立新公司進行開發建設的,應在競買申請書中明確新公司的出資構成、成立時間等內容,并應自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90日內,在泉州臺商投資區注冊成立新公司進行建設,由我局與新公司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
12.競得人違反上述條件的,出讓人將按拍賣出讓文件約定追究其違約責任。
二、競買人資格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除欠繳土地出讓金者、已在本區取得合法土地未按規定開發建設者,列入福建省惡意逃廢債務失信行為人“黑名單”、泉州市級安全生產領域失信聯合懲戒“黑名單”、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包括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房地產領域相關失信責任主體以及法律另有規定外,均可申請參加競買,申請人應當單獨申請競買。地塊競買申請人提交競買申請書時,應提交競買保證金及購地資金屬于自有資金且不屬于銀行貸款、股東借款、轉貸和募集資金的承諾書及商業金融機構的資信證明。
三、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受讓人,并設定保留價。
四、報名與實地踏勘
(一)拍賣出讓地塊的有關文件,可于2021年2月8日至2021年3月8日(工作日)到泉州臺商投資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索取。
(二)競買申請人須在2021年3月8日17時前(工作日)攜帶競買保證金及購地資金屬于自有資金且不屬于銀行貸款、股東借款、轉貸和募集資金的承諾書及商業金融機構的資信證明、有效營業執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證件或授權委托書(個人報名為有效個人身份證件)、已交納競買保證金的憑證等,到泉州臺商投資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四樓窗口辦理報名手續,不接受郵寄、電子郵件及口頭競買報名,所有申請文件必須為正本一式兩份。交納競買保證金的截止時間為2021年3月8日17時前(以泉州臺商投資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收到款項的時間為準)。
經審查,申請人按規定交納競買保證金,具備申請條件的,泉州臺商投資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將在2021年3月9日17時(工作日)前確認其競買資格,發給《競買資格確認書》。
(三)拍賣地塊實地踏勘時間為2021年2月22日至2021年2月23日,需由我局派員陪同實地踏勘的,請提前與我局聯系,聯系電話:0595-27398837。
五、拍賣時間與地點
拍賣時間:2021年3月10日下午15時00分。拍賣出讓的競買人必須達到2人以上(含2人),若競買人不足2人,則此次拍賣流拍。
拍賣地點:泉州臺商投資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第一開標室(泉州臺商投資區車管所斜對面大創商廈新行政服務中心4樓)。
六、付款方式及期限
該宗地競得人應自競得土地使用權之日起30日內(即2021年4月9日前含2021年4月9日)繳清宗地成交價款的50%,90日內(即2021年6月8日前含2021年6月8日)繳交宗地出讓價款總額的75%,6個月內(即2021年9月10日前含2021年9月10日)全部付清宗地應繳交的出讓價款。
競得人應當按時支付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不能按時支付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的,自滯納之日起,每日按遲延支付款項的1‰向出讓人繳納違約金。延期付款超過60日,經出讓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的,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競得人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出讓人并可請求違約賠償。
七、開工、竣工時間
該宗地的競得人應自土地交付之日起6個月內開工,開工后36個月內竣工。
競得人未能按照合同約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約定日期開工建設或竣工的,每延期一日,應向出讓人支付相當于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款總額1‰的違約金。
競得人造成土地閑置,閑置滿一年不滿兩年的,應依法繳納土地閑置費;土地閑置滿兩年且未開工建設的,出讓人有權無償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
八、本次拍賣出讓審批權限由泉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授權泉州市國土資源局臺商投資區分局,具體出讓工作由泉州市國土資源局臺商投資區分局委托泉州臺商投資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辦理,拍賣出讓過程由相關部門監督,公證處進行公證。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詳見本次拍賣文件。
九、注意事項
申請人須全面閱讀有關拍賣文件后再提出申請,申請一經受理確認后,即視為競買人對拍賣文件及地塊現狀無異議并全部接受,并對有關承諾承擔法律責任。如有疑問可以在拍賣活動開始日前用書面或口頭方式向我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及我局咨詢。
泉州臺商投資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聯系方式:小江27558831,小郭(財務)27558833,我局聯系方式:小顏、小洪,27398837,傳真:0595-27398820。
十、我局對本《公告》有解釋權。
泉州市國土資源局臺商投資區分局
2202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