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獅市自然資源局關于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公告
經石獅市人民政府批準,石獅市自然資源局決定以拍賣方式出讓2幅地塊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拍賣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相關要求
2019S-31號和2020S-10號宗地均采取“限房價、競地價”方式拍賣出讓,限定住宅最高銷售均價為毛坯房價格10010元/平方米、政府回購房產部分的價格為3500元/平方米。2019S-31號宗地、2020S-10號宗地拍賣競價分別達到競價上限價格69700萬元、71500萬元時,不再接受更高報價。對于有意向的多個競買人,采取搖號方式確定最終競得人,成交價即為競價上限價格。
2019S-31號和2020S-10號宗地按約定條件由寶蓋鎮人民政府分別回購部分房產,回購計容住宅建筑面積分別是53000平方米和47000平方米,回購價均按3500元/平方米,回購總金額分別是18550萬元和16450萬元。回購房的戶型、分布區域、建設要求、回購資金撥付及其他具體回購相關約定事宜分別按照《石獅市2019S-31號地塊回購房買賣協議》和《石獅市2020S-10號地塊回購房買賣協議》執行, 由寶蓋鎮人民政府作為乙方與競得人簽訂該些協議。
本次出讓地塊商服建筑面積占總計容建筑面積的比例應不大于10%,其它具體要求詳見本次拍賣出讓文件。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組織,除欠繳土地出讓金、在本市存在未處理或未動工的閑置土地、以及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符合競買條件并按要求繳交競買保證金的,均可依照規定申請參加競買,只準單獨申請。
申請人提交競買申請書時,應同時提交資信證明和承諾書,承諾購地資金來源于自有資金而非融資資金,若經金融監管機構認定競買保證金有來源于銀行貸款、債券融資、信托資金、資管計劃配資、保險資金、P2P募集資金范圍的,視為違反競買規定,出讓人有權取消競買資格;競買成交后,若經金融監管機構認定競得人繳交的土地出讓金有來源于銀行貸款、債券融資、信托資金、資管計劃配資、保險資金、P2P募集資金范圍的,視為違反競買規定,出讓人有權取消競得人資格并沒收競買保證金。
三、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詳見拍賣出讓文件。申請人可于2020年8月28日至2020年9月23日到石獅市土地收購儲備發展中心獲取拍賣出讓文件。
四、申請人可于2020年8月28日至2020年9月23日,到石獅市土地收購儲備發展中心向我局提交書面申請。交納競買保證金的截止時間為2020年9月23日11:00時 (須到賬),報名截止時間為2020年9月23日17: 00時。
經審查,申請人按規定交納競買保證金、具備申請條件的,我局將在2020年9月25日11時前確認其競買資格。
五、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會定于2020年9月25日16:00時在石獅市新行政服務中心大樓五樓大會議室舉辦(濠江路侖后段錦峰花苑旁)。
六、其他需公告的事項
(一)成交價款即該幅地塊的總地價,不包括契稅、印花稅、耕地占用稅、森林植被恢復費、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及小區水電工程、排污等建設應繳納的費用(以上各項稅費由競得人按規定向各相關部門另行繳納,其中耕地占用稅和契稅須在土地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10日內向稅務部門申報繳交)。
(二)競得人自競得之日起30日內應繳交宗地拍賣成交價總額50%的地價款(競買保證金轉作定金,定金可抵作地價款),余款自競得之日起60日內全部付清。競得人未能按約定時間支付成交價款的,自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欠繳款額的1‰加收滯納金。逾期付款超過60日仍未全部繳交的,出讓人有權解除《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取消其競得人資格,沒收競買保證金,并追究其法律責任。
(三)建設期限:按現狀交地,項目土地出讓后,須在1年內開工建設,3年內竣工并交付政府回購的房產及移交給相關市直部門的配套設施,違約的按合同約定處理,構成閑置的按《閑置土地處置辦法》(國土資源部令第53號)規定處理。
。ㄋ模┍敬纬鲎屪诘貞础妒{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石獅市養老事業補短板任務分解表(2017-2020)〉的通知》(獅政辦〔2017〕187號)規定,配置居家養老服務設施,并與住宅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建成后無償移交民政部門;按《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的實施意見》(泉政辦〔2017〕159號)、《石獅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的實施意見》(獅政辦〔2017〕215號)等文件規定,總建筑面積2萬平方米以上的商品住宅項目中裝配式建筑面積要達20%以上;按《泉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泉州市促進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穩定發展若干意見(2018-2025年)的通知》(泉政文〔2018〕87號)要求,宗地項目建設單體質量要求達到泉州市優質工程及以上;按《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切實強化環衛基礎設施規劃建設的通知》(閩建城〔2014〕23號)規定,同步配套建設環衛基礎設施,具體要求如下:作為商品房開發的住宅小區需配套建設一座用地面積約200平方米的垃圾收集、分類站(含管理房),配套建設吊裝自壓式垃圾轉運車輛、吊桶、清洗除臭設備及生產、生活水電;小區內設置垃圾分類桶,由保潔人員運輸至垃圾收集分類站并轉運至垃圾焚燒廠處理;配套建設垃圾分類智能化軟件系統平臺和智能化設備,為小區居民提供垃圾分類的服務。項目生活用水二次供水應按《石獅市城鎮(住宅)生活用水二次供水設施建設和管理實施方案的通知》(獅政辦〔2019〕27號)及《石獅市城鎮(住宅)生活用水二次供水設施建設和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石獅市城鎮(住宅)生活用水二次供水設施改造實施細則〉等文件的通知》(獅城管〔2019〕82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2020S-10號宗地項目應在地塊西南角配套建設一所幼兒園,幼兒園辦學規模為18班,用地面積不少于7560平方米,計容建筑面積≥6048平方米,建筑密度≤30%,綠地率≥30%,建筑限高12米,幼兒園應與住宅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竣工,建成后產權無償移交教育主管部門,具體建設標準按教育主管部門要求執行。
。ㄎ澹┍敬螄薪ㄔO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的有關其它具體事項詳見拍賣出讓文件,拍賣出讓文件與本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石獅市自然資源局對本《公告》有解釋權。
七、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595-88712212
聯 系 人:蔡先生 張小姐
聯系地址:石獅市公務大廈4樓415室土地儲備中心
石獅市自然資源局
202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