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安溪縣人民政府批準,安溪縣國土資源局決定以掛牌方式出讓一幅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宗地概況及相關要求
(一)掛牌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劃指標等要求
1.起始價、成交價不包含辦理土地登記的契稅、印花稅、耕占稅等各項稅費及公證費。
2.用地范圍內“凈地”工作由城廂鎮政府負責,以完成安征遷后的土地提供給競得人進行建設。
3.該地塊的空間范圍和開發建設須符合城市規劃管理的有關要求。出讓地塊范圍內及其上空的管線,受讓方可結合規劃設計方案保留,對不需保留的,由受讓方自行與有關部門解決,并承擔所需費用。如地下有構筑物或其他設施等,也由受讓方與有關部門協商解決。
(二)相關要求說明:應按安溪縣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出具的《關于安溪縣350524-02-F-09地塊用地規劃設計條件的通知》(安建〔2016〕108號)要求進行方案設計和開發建設。
二、競買資格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均可報名參與競買,申請人可以單獨申請、也可以聯合申請。
三、競買申請人提交競買申請書時,應同時提交競買保證金不屬于銀行貸款、股東借款、轉貸和募集資金的承諾書。
四、競買申請人競得土地后,擬成立新公司或以已成立的公司進行開發建設的,應在申請書中明確公司的出資構成、成立時間等內容。新成立的公司應在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90日內辦理完成注冊登記手續,由我局與新公司或已成立的公司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
五、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采取有保留價的公開掛牌方式,按價高者得(等于或高于保留價)的原則確定競得人。
六、報名申請與實地踏勘
。ㄒ唬┍敬螔炫频脑敿毲闆r、具體要求,詳見掛牌出讓文件。相關文件可于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報名截止日前到安溪縣金融行政服務中心6號樓B幢20層2010室國土資源局土地利用股索取。
。ǘ﹫竺麜r間為2016年8月16日至9月12日17時,競買申請人須于報名截止前將競買保證金匯至我局指定的賬戶(須到賬且到安溪縣行政服務中心1號樓辦事大廳二樓國土局窗口開具競買保證金繳款憑證),并到安溪縣金融行政服務中心6號樓B幢20層2010室辦理報名手續。
。ㄈ┍敬螔炫撇唤M織統一踏勘,如需我局協助,請提前聯系。
七、付款方式及期限
競得人應自成交之日起60日內繳清全部土地成交價款。競得人未按規定期限全部支付出讓金的,從期滿次日起每日按欠繳款額的1‰加收違約金。
八、開發建設期限
競得人應在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內開工,建設周期2年,出讓成交后,應按成交價款的10%繳納項目開發建設履約保證金。
九、掛牌會舉行時間、地點
掛牌時間為2016年9月5日8時起至2016年9月14日17時止。掛牌期間接受競買人書面報價。掛牌時間截止時,現場如有競買人表示愿意繼續競價的,即轉入現場拍賣,通過現場舉牌競價方式確定競得人。
掛牌地點:安溪縣國土資源局會議室。
十、申請人須全面閱讀有關掛牌文件后再提出申請,申請一經受理,即視為競買人對掛牌文件及地塊現狀無異議并全部接受,并對有關承諾承擔法律責任。
十一、繳交競買保證金賬戶:
開戶單位:安溪縣土地收購儲備中心
開 戶 行:興業銀行安溪支行
賬 號:153300100100012991
十二、聯系人、聯系電話
王先生(國土局):13860736265
王先生(工業區):15059579365
十三、我局對本《公告》有解釋權。
安溪縣國土資源局
2016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