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廈門市地稅局獲悉,根據廈門市《關于繼續執行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實施意見的通知》(廈國土房〔2015〕273號)精神,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省政府有關穩定住房消費的要求,促進廈門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2014年8月15日市國土房產局、財政局、地稅局、建設與管理局、規劃局、物價局等部門聯合出臺的《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廈國土房[2014]312號)優惠政策繼續執行。
這意味著,住宅小區建筑容積率在1.0以上、單套建筑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的住房可以依舊按規定享受普通住房的稅收優惠政策。個人轉讓購買的新建商品住房,購買房屋時間仍按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的時間確定;個人轉讓購買的二手住房,購買房屋時間按房屋產權證或契稅完稅證明上注明的時間確定。
(海西地產網 翁琳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