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豐澤區人民政府關于確定泉州金嶼大橋(城東段)及兩側片區改造項目房屋征收范圍的通告
泉豐政綜〔2023〕10號
因舊城區改建的公共利益需要,為加快完善城市基礎設施,優化城市發展空間,改善居民人居環境,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福建省實施<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辦法》《泉州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規定》等有關規定,擬對泉州金嶼大橋(城東段)及兩側片區實施改造,對項目范圍內房屋及其附屬物依法實施征收。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征收范圍:東至北堤海岸線,西至豐海路與鳳嶼路口交匯處,南至南堤海岸線,北至豐海路與金嶼路口交匯處(具體詳見城東金嶼大橋及兩側片區改造項目范圍圖),征收面積約701.73畝。
二、征收主體:泉州市豐澤區人民政府
三、征收部門:泉州市豐澤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四、征收實施單位:泉州市豐澤區人民政府城東街道辦事處
五、禁止實施的行為及法律后果
自通告之日起,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在征收范圍內實施下列行為,違反規定實施的,不予補償:
(一)新建、擴建、改建房屋及附屬物和改變土地、房屋用途;
(二)房屋和土地使用權轉讓、抵押、出租、改變使用條件;
(三)以征收范圍內的房屋為注冊地址新增、變更工商營業登記;
(四)戶口的遷入、分戶;
(五)房屋的裝飾裝修;
(六)其他不當增加補償費用的行為。
請征收范圍內的單位和個人顧全大局,自覺遵守公告相關規定,積極配合征收與補償相關工作。
特此通告。
泉州市豐澤區人民政府
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