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須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定》以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范》等有關規定,經惠安縣人民政府(惠政土〔2022〕146號)批準,惠安縣自然資源局以拍賣方式公開出讓惠安縣編號為2021拍-6#、2022拍-13#、14#地塊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
一、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的出讓人為惠安縣自然資源局,具體組織實施由惠安縣自然資源局授權惠安縣自然資源收購儲備中心承辦。
二、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
三、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及規劃指標:
四、規劃設計條件說明:
具體用地范圍、其他規劃條件詳見規劃設計條件及紅線圖(惠自然資〔2022〕384號、惠自然資〔2022〕363號、惠自然資〔2022〕374號)。
五、其他要求說明:
。ㄒ唬┙ㄔO期限:本次出讓宗地均應自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內開工建設,自開工之日起三年內完成整個項目建設。
。ǘ┏鲎層猛荆撼鲎層猛荆2021拍-6#地塊為商服,即商業服務業用地-商業用地(旅館用地,其中:30%為產權式酒店可分割銷售)。2022拍-7#地塊為商住,即居住用地-城鎮住宅用地(二類城鎮住宅用地)、商業服務業用地-商業用地(零售商業用地)。2022拍-8#地塊為商住,即居住用地-城鎮住宅用地(二類城鎮住宅用地)、商業服務業用地-商業用地(零售商業用地)。2022拍-13#地塊為商服及交通運輸用地,即商業服務業用地-商業用地(旅館用地,不可分割銷售)、商業服務業用地-商務金融用地(不可分割銷售)、交通運輸用地-城鎮道路用地,辦公及會展會議中心計容建筑面積按總計容建筑面積的40%控制。2022拍-14#地塊為住宅及交通運輸用地,即居住用地-城鎮住宅用地(二類城鎮住宅用地)、交通運輸用地-城鎮道路用地,商業計容建筑面積不高于總計容建筑面積的10%。
。ㄈ┍敬纬鲎尩貕K競買人應自行現場踏勘拍賣地塊。紅線范圍內若有不可見的地下埋藏物需要遷移的,由受讓人自行辦理并承擔費用。
(四)2022拍-13#地塊內的20米寬規劃路、2022拍-14#地塊內的12米寬規劃支路應按控規線位和市政道路標準進行建設,與周邊市政道路及市政管線等設施做好銜接,建成后不得封閉管理,無償將產權、使用權移交給政府有權機構,作為城市公共道路對外開放。
。ㄎ澹└鶕度菔腥嗣裾P于印發泉州市促進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穩定發展若干意見(2018-2025)的通知》(泉政文〔2018〕87號)要求,2022拍-14#地塊用地建設單體質量要求須達到泉州市優質工程及以上。
。┡浣ㄑb配式建筑的比例應按照泉建規〔2022〕3號文件要求執行。
(七)競得人競得土地后,應按《泉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泉州市城鄉規劃局轉發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新建民用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的通知》(泉建科〔2017〕47號)規定執行。
。ò耍└偟萌烁偟猛恋睾螅瑧础度菔凶》亢统青l建設局 泉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關于加強新建商品住宅及商辦類建筑建設管理的通知》規定執行。
六、競買人資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除欠繳土地出讓金者、已在本縣取得合法土地未按規定開發建設者以及法律法規另有規定者外,均可依照規定參加競買,只準獨立競買。
七、競買保證金:本次出讓宗地競買保證金分別為800萬元(2021拍-6#)、3000萬元(2022拍-13#)、2400萬元(2022拍-14#)(競買人應按規定及時交納)。
交納保證金的截止時間為2022年10月12日8:50前(以到賬為準;開戶行及銀行賬戶附后)。競得者交納的競買保證金在宗地拍賣成交后直接轉作定金,可抵交成交地價款;未競得者交納的保證金,在拍賣活動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予以退還(不計利息)。
八、2022拍-14#采用“限房價、限地價、競配建”方式拍賣,項目建成后住宅部分銷售平均控制價格為15583元/平方米(僅指毛坯房價格,按建筑面積計算)、地價最高限制價格為17720萬元。當競買人報價不超過最高限制地價的,按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當競買人報價溢價率達到48.66%后,對于有意向的多個競買人,采取“競配建”方式確定土地競得人,每次競報競配建居住建筑面積應不少于100平方米,無償移交給政府相關部門,競報競配建面積最高者為競得人。
2021拍-6#、2022拍-13#商服地采用拍賣方式出讓,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買者。
九、交款期限: 宗地出讓成交后,競得者必須在10個工作日內簽訂土地出讓合同;2021拍-6#地價款應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個月內繳交地價款不少于50%,余下地價款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六個月內繳清;2022拍-13#地價款應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個月內繳交地價款不少于50%,余下地價款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二個月內繳清;2022拍-14#地價款應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個月內繳交地價款不少于50%,余下地價款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內繳清。
十、本次出讓地價不包括契稅、印花稅、耕地占用稅、森林植被恢復費、森林資源補償費、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契稅由競得者負責在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后10日內繳清,耕地占用稅、印花稅、森林植被恢復費、森林資源補償費及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由競得者按有關規定另行繳納。
十一、交地方式:在競得者繳清全額土地成交價款后10天內由惠安縣自然資源收購儲備中心按現狀凈地條件交地。
十二、申請和報名辦理
。ㄒ唬┗莅部h自然資源局于2022年10月12日在中國土地市場網等媒體公告有關事宜。競買人可于2022年10月12日后到惠安縣自然資源局201室獲取本次拍賣出讓文件。
。ǘ┍敬纬鲎尣捎“網絡報名,現場審核,現場交易”制度。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只接受網上競買申請,不接受其他形式(如電話、郵寄及口頭等)的競買申請。所有競買人必須通過《福建省土地使用權出讓管理系統》(網上交易模塊)按系統要求進行注冊登記、提交申請,并按公告通知時間攜帶相應申請材料(應與網上提交申請材料相符)準時前往惠安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進行現場資格審核,審核結束后隨即進行現場拍賣交易。
。ㄈ└傎I人在提交注冊信息資料之前,須詳細閱讀《福建省土地使用權出讓管理系統》(網上交易模塊)網站上的《福建省土地使用權出讓網上交易規則(試行)》、《福建省土地使用權出讓網上交易須知(試行)》、《福建省土地使用權出讓“網絡報名,現場審核,現場交易”規則(試行)》、競買人操作手冊,以及本須知和有關法律法規。競買人對出讓交易文件有疑問或異議的,可向出讓人咨詢;對宗地現狀有異議的,應在網上注冊提交競買申請前向出讓人提出書面意見。競買人提交注冊信息后,視為對服務協議、交易規則等出讓交易文件和宗地現狀無異議。
競買人可自2022年10月12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8:50前,到《福建省土地使用權出讓管理系統》(網上交易模塊)上進行網上報名;報名截止時間:2022年10月31日8:50。
(四)出讓人收到競買申請資料后,負責對拍賣出讓公告規定的時間內收到的申請資料進行審查。符合競買條件方可參加競買。
競買報名網址:
福建省土地使用權出讓管理系統(網上交易模塊)(從福建省自然資源廳門戶網站相關系統中鏈接網上交易系統http://zrzyt.fujian.gov.cn)。
拍賣文件獲取:惠安縣人民政府網、惠安縣自然資源局辦公樓201室。
十三、本次拍賣出讓活動有關時間
報名時間:2022年10月12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8:50止(工作日)。
資格審核及拍賣時間:2022年10月31日9:00。
資格審核及拍賣地點:惠安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惠安縣螺城鎮惠興街螺興大廈2樓)。
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的時間、地點及其他事項以本須知規定執行,如有變更以惠安縣自然資源局的變更公告為準。
十四、本次宗地起拍價分別為2230萬元(2021拍-6#)、6370萬元(2022拍-13#)、11920萬元(2022拍-14#)。
十五、拍賣出讓程序
。ㄒ唬┡馁u會程序
1、拍賣師宣布拍賣會開始;
2、拍賣師、記錄員及其他工作人員就位;
3、拍賣師點算競買人數并宣布競買人到場情況;
4、拍賣師介紹拍賣宗地的位置、面積、用途、使用年限、規劃指標要求等相關事項;
5、拍賣師宣布拍賣宗地的起叫價、增價規則和增價幅度,并明確提示是否設有保留價;在拍賣過程中,拍賣師可根據現場情況調整增價幅度。
6、拍賣師報出起叫價,宣布競價開始;
7、競買人舉牌應價或者報價,同一價格先后應價的,以先報者的應價為準;兩個競買人同時應價,以拍賣師當場確認為準,拍賣師可再提出一個遞增價讓競買人競價。
8、拍賣師確認該競買人應價或者報價后繼續競價。
9、拍賣師連續三次宣布同一應價或報價而沒有其他競買人再應價或出價,拍賣師落槌表示拍賣成交,并宣布最高應價者為競得人。成交結果對拍賣人、競得人和出讓人均具有法律效力。
。ǘ┐_定競得人后,出讓人與競得人當場簽訂《成交確認書》,出讓人或競得人不按規定簽訂《成交確認書》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競得人拒絕簽訂《成交確認書》也不能對抗拍賣成交結果的法律效力。
十六、競價規則
。ㄒ唬┍敬闻馁u采用增價拍賣方式,按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競得人。
。ǘ└傎I人以舉牌方式應價,也可以報價,但報價的加價幅度不得小于拍賣師宣布或調整的增加幅度。
十七、出讓結果公布
出讓人將在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活動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中國土地市場網公布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結果。
十八、擬在惠安縣設立新公司進行開發建設的,應在成交之日起90日內辦理注冊登記手續,并由新公司(競得人在新公司中的股份不得低于51%,已在惠安縣設立公司的除外)與出讓人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變更合同》。
十九、競得者可憑所簽訂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成交確認書》、《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等資料向惠安縣發展和改革局、工信和商務局、市場監督管理局辦理競得地塊的立項、設立公司、批準證書,向規劃建設等部門辦理競得地塊的開發建設等相關手續。
二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讓人應當在拍賣開始前終止拍賣活動,并通知競買人:
。ㄒ唬└傎I人串通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利益或他人合法權益的;
。ǘ┡馁u工作人員私下接觸競買人,足以影響拍賣公正性的;
。ㄈ⿷斠婪ńK止拍賣活動的其他情形。
二十一、競得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為違約。出讓人可依法取消其競得資格,競得者已繳納的履約保證金和已付款作為違約金不予退還;競得者應當支付本次拍賣活動所支付的全部費用;莅部h自然資源局再行公開出讓的地價款低于原公開出讓地價款的,原競得者應當補足差額。
。ㄒ唬└偟谜咦约喝∠偟谜哔Y格的;
(二)競得者拒絕現場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成交確認書》的;
。ㄈ└偟谜呶茨馨醇s定時間支付宗地成交價款的。
二十二、競得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惠安縣自然資源局可解除《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并依法追究競得者的法律責任。
(一)競得者與惠安縣自然資源局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后,不按規定嚴格遵守《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條款的;
(二)競得者采取行賄、操縱、壟斷、惡意串通等違法手段競得的。
二十三、競買者提供虛假文件或隱瞞事實的,自動喪失其競得資格,惠安縣自然資源局將終止《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經政府批準,撤銷《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競得者必須賠償造成的所有損失。
二十四、競買人必須遵守競買現場秩序,不得阻撓其他競買人報價、叫價競買,不得阻礙正常的拍賣工作。
二十五、對于超出合同約定動工開發日期滿一年未動工開發的,出讓人可以向受讓人征
收相當于土地使用權出讓價款20%的土地閑置費,并限期開工、竣工;滿兩年未動工開發的,出讓人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對雖按照合同約定日期動工建設,但開發建設面積不足1/3或已投資額不足1/4,且未經批準中止開發建設連續滿1年的,按閑置土地處置。
二十六、本須知解釋權歸惠安縣自然資源局,補充通知和解釋是惠安縣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文件的組成部分。其他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及惠安縣自然資源局的決定執行。
交納保證金帳戶:
全稱:惠安縣自然資源收購儲備中心
賬戶:7343010183100002711
開戶行:中信銀行泉州惠安支行
全稱:惠安縣自然資源收購儲備中心
賬戶:2309014400000054
開戶行:民生銀行惠安支行
全稱:惠安縣自然資源收購儲備中心
帳戶:157520101400000853
開戶行:興業銀行惠安支行
全稱:惠安縣自然資源收購儲備中心
帳戶:35001656107050002514
開戶行:建設銀行惠安支行
全稱:惠安縣自然資源收購儲備中心
帳戶:0000001836586012
開戶行:泉州銀行惠安支行
全稱:惠安縣自然資源收購儲備中心
帳戶:1408011119022049220
開戶行:工商銀行惠安支行
全稱:惠安縣自然資源收購儲備中心
賬戶:100661266700010001
開戶行:惠安郵儲銀行
全稱:惠安縣自然資源收購儲備中心
賬戶:9070310010010000110617
開戶行:惠安縣農村信用聯社營業部
全稱:惠安縣自然資源收購儲備中心
賬戶:9070225010010000004977
開戶行:泉州農商銀行惠安縣支行
全稱:惠安縣自然資源收購儲備中心
賬戶:595901115610666
開戶行:招商銀行惠安支行
全稱:惠安縣自然資源收購儲備中心
賬戶:432558379501
開戶行:中國銀行惠安支行營業部
惠安縣自然資源局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