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泉州教育局發布信息顯示,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優待部分政策有變化,具體信息如下。
據《泉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泉州市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有關規定的通知》文件顯示:泉州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政策待遇:
入學政策
1.學前教育階段。市級認定的第一、第二層次人才,其子女可按個人意愿選擇在全市范圍內的優質公辦幼兒園就讀。第三、第四層次人才,可安排其子女到人才居住地或工作單位所在縣(市、區)屬優質公辦幼兒園就讀。第五層次人才,其子女由工作單位所在縣(市、區)教育主管行政部門妥善安排到條件較好的公辦幼兒園就讀。
2.義務教育階段。市級認定的第一、第二、第三層次人才,其子女可按個人意愿選擇在全市范圍內的義務教育階段優質公辦或民辦學校就讀。第四、第五層次人才,可安排其子女到人才居住地或工作單位所在縣(市、區)屬義務教育階段優質公辦或民辦學校就讀。
3.高中教育階段。根據《泉州市教育局關于印發2021年泉州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照顧錄取政策調整方案的通知》(泉教中〔2021〕11號)文件精神,高層次人才子女在泉參加中考、中招,第一層次人才子女2021年-2025年加分分值5分,2026年起取消;第二層次人才子女2021年-2025年加分分值2分,2026年起取消加分;第三層次人才子女2021年起取消加分。
轉學政策
1.義務教育階段。申請轉入我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高層次人才子女,可參照義務教育階段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政策執行,在落實消除大班額規劃的情況下,由教育主管行政部門統籌協調解決。
2.高中教育階段。申請轉入我市高中學校,第一層次人才子女可按本人意愿,在全市范圍內選擇公辦學校就讀,由市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統籌安排;第二層次人才子女,按照“同級互轉”的原則,可在全市范圍內公辦學校自主選擇,由市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統籌安排;第三、四層次人才子女,按照“同級互轉”的原則,可以申請到人才居住地或工作單位所在縣(市、區)屬公辦學校就讀,由居住地或工作單位所在縣(市、區)教育主管行政部門負責統籌安排;第五層次人才子女,按照“同級互轉”的原則,由工作單位所在縣(市、區)教育主管行政部門負責統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