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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中心城區剛需搖號政策進一步規范
3月19日
泉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
《泉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
進一步規范高層次人才和產業實用人才
在中心市區剛需購房申請有關事項的通知》
中心市區戶籍無房家庭、高層次人才、產業實用人才
這三類人群仍然可參與剛需搖號
產業實用人才認定條件有新變化
年薪需達到上一年度城鎮非私營單位職工
年平均工資3倍以上
基本條件
高層次人才或產業實用人才家庭(以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為一個家庭,下同)在泉州市行政區域內(含縣、縣級市、區、管委會,下同)無住房。(無變化)申請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 經認定為泉州市高層次人才(第一至第五層次人才)且在服務期內。(無變化)2.在泉州市行政區域內企事業單位(不含我市的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行政執法類公務員)就業,年薪達到統計部門公布的我市上一年度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產業實用人才。年薪是指一家用人單位支付工資薪金的總收入,不包含期權、股權和分紅、科研成果轉化等。當年度調整工作單位的,可以合并計算。(新調整:去掉含科研院所,年薪調整為達到上一年度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上,年薪指工資薪金總收入)
▲此前發布的產業實用人才認定條件
據了解,2019年泉州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含勞務派遣工)年平均工資72321元,比上年增加6406元,增長9.7%。所以,此次產業實用人才,年薪需≥216963元( 來源:泉州市統計局,2020年的統計信息暫未發布,僅供參考)近年泉州樓市調控逐步深入,取得較好的成效,一方面,堅持貫徹“房住不炒”決心不動搖,另一方面,在樓市“因城施策”上也持續著進行小修小補。
>>> 2018年4月以前,不分剛需非剛需,只要符合資格,所有人享有同樣的購房資格。
>>> 2018年4月以后,泉州中心城區的公證搖號加碼了“保剛需”,規定所有房源先劃撥60%為剛需,剩余40%為非剛需;剛需認定標準為戶籍所在地在鯉城、豐澤、泉州開發區,購房家庭(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在以上三區名下無住房;
>>> 2019年5月開始,泉州在原有的保剛需基礎上,繼續加碼了保高層次人次剛需購房的政策,規定在批售房源中,先劃撥10%給高層次人次,剩下的90%再按四六開的方式分給非剛需、剛需。
>>> 2020年11月,泉州將產業實用人才納入剛需購房行列。產業實用人才與高層次人才同樣可享10%的優先購房權,但購房順序排在高層次人才之后。
>>> 2020年11月,剛需認定門檻進一步提高,凡是遷戶口、離婚或者賣房未滿6個月的,都將按原來的身份進行資格認定。
>>> 2021年3月,產業實用人才認定條件調整為在泉州市行政區域內企事業單位(不含我市的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行政執法類公務員)就業,年薪達到統計部門公布的我市上一年度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產業實用人才。
高層次、產業實用人才剛需購房可這樣申請
有購房意向的人才在房源公告后3日內通過“泉房通”網站進行申請,申請日截至最后一天17:00。逾期不再受理購房申請。
如在申請日內被退回的,補件時間截至最后一天18:00。逾期不再受理購房申請。
申請材料
在“泉房通”網站上傳以下材料原件掃描件:
(一)高層次人才或產業實用人才家庭成員的戶口簿(或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證明)、身份證;(二)婚姻關系證明(結婚證、離婚證、離婚生效文書、喪偶證明等);(三)申請人在職證明(需單位蓋章,因特殊情況確無工作單位的高層次人才無需提供);(四)高層次人才需提交高層次人才證。
(五)產業實用人才需提交經所在單位蓋章確認的上一年度的個人所得稅APP《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截圖及“收入合計”子項“工資薪金”截圖,選房現場打開個人所得稅APP進行確認。如上一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尚未開始,可參照個人所得稅APP上一年度收入納稅明細(工資薪金)。
也可視情況,提交納稅清單(加蓋稅務部門公章,體現收入額)或單位出具的年底個稅《員工申請情況匯總》(需體現每月及年度累計申報收入額并加蓋單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