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泉州市豐澤區人民政府關于豐澤區東海后埔片區改造項目房屋征收的通告》正式發布,明確了項目征收范圍、房屋征收補償方案以及簽約時限等內容。一起來關注下。
項目規劃意向圖
泉州市豐澤區人民政府關于豐澤區東海后埔片區改造項目房屋征收的通告
因豐澤區東海后埔片區改造項目公共利益需要,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令第590號)、《福建省實施〈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辦法》(省政府令第138號)、《泉州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規定 (2019年修訂)》(泉政文〔2020〕6號)等有關規定,本人民政府已依法作出了豐澤區東海后埔片區改造項目房屋征收決定(泉豐政綜〔2020〕144號)。現將豐澤區東海后埔片區改造項目范圍內房屋征收事項通告如下:
一、征收項目名稱:豐澤區東海后埔片區改造項目。
二、征收范圍:本次征收范圍涉及東海街道后埔、后厝、濱城社區。東至規劃經八路,西至東海泰禾廣場,南至豐海路,北至通港西街、東海大街(吉寧街)。詳見《泉州市豐澤區人民政府關于確定豐澤區東海后埔片區改造項目房屋征收范圍公告》(泉豐政綜〔2018〕33號)。
三、房屋征收部門:泉州市豐澤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聯系電話:22584133。
四、房屋征收實施單位:豐澤區人民政府東海街道辦事處,辦公地址:豐澤區通港西街302號,聯系電話:22906541。
五、房屋征收補償方案:詳見附件。
六、簽約期限:2020年12月12日至2021年3月31日。具體簽約事宜由房屋征收實施單位辦理,被征收人應當在簽約期限內與房屋征收部門簽訂補償協議,并騰空房屋完成搬遷。
七、因國有土地上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
八、征收范圍內涉及部分集體土地及地上房屋、附屬物征收的,按照土地管理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及其他相關政策規定辦理。
九、被征收人如不服《泉州市豐澤區人民政府關于豐澤區東海后埔片區改造項目房屋征收決定》(泉豐政綜〔2020〕144號),可在本通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泉州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在本通告發布之日起六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十、咨詢地點:豐澤區人民政府東海街道辦事處(豐澤區通港西街302號);監督投訴舉報電話:22906541。
特此通告。
附件:豐澤區東海后埔片區改造項目房屋征收補償實施方案
泉州市豐澤區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