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消息!
泉州公證搖號再有大調整!
一大批人將失去剛需搖號資格!
根據多方消息求證核實,泉州的剛需認定標準將進一步提高,凡是遷戶口、離婚或者賣房未滿6個月的,都將按原來的身份進行資格認定。
具體如下
剛需認籌購房家庭,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1、認籌人戶籍所在地在鯉城、豐澤、泉州開發區,且戶籍遷入需滿6個月;2.認籌人的購房家庭(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在鯉城、豐澤、泉州開發區名下無住房;3、離婚或房屋轉讓未滿6個月的,按離婚前或轉讓前家庭名下住房套數計算。
對已在泉辦理臺灣居民居住證的臺胞,可享受泉州市屬地居民同等購房政策。其中,在中心市區(鯉城、豐澤區、泉州開發區)辦理臺灣居民居住證且在全市范圍內無住房的,可參與中心市區剛需搖號購房。
此前網傳的泉州市區搖號政策調整新規細則
梳理泉州“保剛需”政策的幾次調整,可以看出,泉州貫徹“房住不炒”不可謂不徹底。
>>> 2018年4月以前,不分剛需非剛需,只要符合資格,所有人享有同樣的購房資格。
>>> 2018年4月以后,泉州中心城區的公證搖號加碼了“保剛需”,規定所有房源先劃撥60%為剛需,剩余40%為非剛需;剛需認定標準為戶籍所在地在鯉城、豐澤、泉州開發區,購房家庭(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在以上三區名下無住房;>>> 2019年5月開始,泉州在原有的保剛需基礎上,繼續加碼了保高層次人次剛需購房的政策,規定在批售房源中,先劃撥10%給高層次人次,剩下的90%再按四六開的方式分給非剛需、剛需。
>>> 2020年11月,泉州將產業實用人才納入剛需購房行列。產業實用人才與高層次人才同樣可享10%的優先購房權,但購房順序排在高層次人才之后。
>>> 2020年11月,剛需認定門檻進一步提高,凡是遷戶口、離婚或者賣房未滿6個月的,都將按原來的身份進行資格認定。
此前,不少購房者通過各種方式運作,獲取剛需購房資格。此次新規加碼將為泉州購房政策打上“補丁”,而剛需認定標準的提高,也將進一步提升非剛需房源的購買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