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永春縣人民政府網發布永春縣人民政府關于興泉鐵路永春站站前廣場工程項目擬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
永春縣人民政府關于興泉鐵路永春站站前廣場工程項目擬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
永擬征地安置公告〔2020〕2號
為實施永春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組織社會穩定性風險評估、土地現狀調查,現就興泉鐵路永春站站前廣場工程項目擬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擬征收土地的項目名稱、位置
興泉鐵路永春站站前廣場工程項目,位于達埔鎮楚安村、達理村和前峰村。
二、擬征收土地權屬、地類、面積
擬征收達埔鎮楚安村水田6.0606公頃、旱地0.3632公頃、園地0.4707公頃、林地0.8238公頃、其他農用地1.4659公頃、城鎮村及工礦用地0.0668公頃、交通運輸用地0.0336公頃、未利用地0.2589公頃;達埔鎮達理村水田0.0016公頃、園地0.147公頃、其他農用地0.0005公頃;達埔鎮前峰村水田0.928公頃、旱地0.1774公頃、園地1.2013公頃、林地0.3312公頃、其他農用地0.2818公頃、未利用地0.677公頃。
三、補償標準
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全面實行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的通知》(閩政〔2017〕2號)以及《永春縣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實施永春縣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的通知》(永政文〔2017〕29號)的規定,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按征地區片綜合地價乘以地類調整系數計算。楚安村、達理村和前峰村征地區片綜合地價53.625萬元/公頃,地類調整系數分別為耕地1.0、園地0.37、林地0.37、其他農用地1.0、城鎮村及工礦用地1.0、交通運輸用地1.0、未利用地0.06。
青苗、地面房屋及其他建、構筑物等補償標準按照《永春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興泉鐵路永春站站前廣場工程建設用地土地征收工作方案〉的通知》(永政辦〔2020〕20號)執行。該項目未涉及房屋拆遷。
四、安置途徑
1.涉及農用地、建設用地、未利用地的按照貨幣補償安置方式。
2.本次征地需安置農業人口232人(其中勞動力人口111人),采取發放安置補助費、社會保障方式進行安置。根據《福建省征地補償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辦法》(省政府令第177號)規定,符合《永春縣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縣被征地人員社會保障資金籌集管理工作的通知》(永政文〔2018〕151號)、《永春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縣被征地人員社會保障資金籌集管理工作的補充通知》(永政文〔2019〕64號)等規定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納入養老保障范圍,實行統一管理,統一籌資標準,統一養老保障待遇,由當地鄉鎮、社保部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按規定程序辦理。
3.被征地農民就業保障按《泉州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促進就業工作的通知》(泉政文〔2009〕143號)等規定執行。
五、異議反饋
擬被征地村集體經濟組織應按照《村民組織法》的有關規定,組織召開會議,充分征求各權利人意見,并討論研究決定。擬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圍內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系人,如對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如有不同意見,應當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三十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提出異議或提起聽證申請。
六、補償登記
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三十日內,擬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圍內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到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辦理補償登記。
永春縣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0日
興泉鐵路永春站
興泉鐵路永春站為線側下式中型站房,站房建筑面積6916平方米,車場設計規模為2臺4線,設立站臺兩座。站房設計吸收了永春本地元素和傳統建筑元素,將閩南風格和現代風格有機融合,建成以后有望成為永春又一地標建筑。
其中,興泉鐵路永春站站房項目位于達埔鎮前峰村,項目今年5月份開工,目前客運站房已結構封頂,是興泉鐵路泉州段首個完成結構封頂的站房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