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泉州將執行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及上下限新標準。來自泉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消息,調整后公積金繳存上限為4268元,下限標準安溪縣、永春縣、德化縣為158元,其他縣市區為172元。與上一年度相比,本次公積金繳存額上限標準提高了314元。
據了解,公積金繳存額上下限標準,是根據福建省政府關于福建省最低工資標準文件精神,及泉州市統計局統計公報的相關數據。2019年度泉州全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為71142元,市直、鯉城區、豐澤區、洛江區、泉港區、石獅市、晉江市、南安市、惠安縣最低月工資標準為1720元,安溪縣、永春縣、德化縣最低月工資標準為1570元。
本次調整后,2020年泉州市職工住房公積金最高月繳存工資基數為:71142元÷12×3=17786元,因此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標準為17786×12%+17786×12%=4268元(四舍五入)。下限標準方面,2020年市直、鯉城區、豐澤區、洛江區、泉港區、石獅市、晉江市、南安市、惠安縣(含泉州臺商投資區)的住房公積金最低月繳存工資基數為其最低月工資標準1720元,因此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下限標準為:1720×5%+1720×5%=172元。另外,2020年安溪縣、永春縣、德化縣的住房公積金最低月繳存工資基數為其最低月工資標準1570元,因此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下限標準為:1570×5%+1570×5%=158元(四舍五入)。
據悉,若職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低于泉州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其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按最低工資標準執行;若高于泉州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其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實際月平均工資。各單位經辦人員可到泉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下載《泉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公積金年度調整表》,輸入職工姓名、個人賬號、證件類型、證件號碼、原個人繳存基數、原個人實際工資、原月繳存額、現個人繳存基數、現個人實際工資、現月繳存額,打印蓋章后連同電子表格一并送公積金歸集承辦銀行辦理,或到中心網站“網上辦事大廳—申報業務”模塊申請單位年度基數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