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8日晉江住建局發文通知,關于疫情期間房地產開發企業復工的相關事宜;該通知明確指出:
1、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早于2月9日前復工。
2、自2月10日起,嚴格按照文件要求向所在鎮(街道)提出申請,現場核查并批準通過后再向住建局申請復工,住建局現場復核批準備案后才可復工等一系列嚴格程序。未經批準的房地產企業一律不準復工。
3、復工期間嚴格控制員工流動,2月17日前無特殊情況不得外出。
4、重點關注湖北等重點疫區等三類人員,做好隔離醫學觀察14天。
5、每天不少于2次體溫檢測。
6、配備充足防疫用品和消殺工作。
7、售樓處來訪客戶逐一登記,免費提供一次性口罩,測量客戶體溫等,在場客戶人數不得超過3人。
具體要求細則詳情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