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江區也出購房補貼政策啦!自《通知》實施之日起三個月內(2016年12月24日至2017年5月1日),在洛江區范圍內購買商業、辦公用房及車庫、車位(不包含二手交易)的單位和個人,可享受購房總額2%的財政補貼;單位和個人在洛江區324國道以北購買商品住宅(不含別墅、二手交易),可享受購房總額1.5%的財政補貼;單位和個人在洛江區324國道以南購買商品住宅(不含別墅、二手交易),可享受購房總額1%的財政補貼。
國內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或留學回國人員獲得學位五年內在洛江區購買首套獨立產權商品房,學士、碩士、博士可分別享受3萬元、5萬元、8萬元的財政補貼。
今年以來,為了化解房地產去庫存壓力,此前已有晉江市、鯉城區、泉港區、石獅市、惠安縣、豐澤區、臺商投資區、泉州開發區相繼出臺購房財政補貼政策。
豐澤區
截止時間:12月31日
9月1日至12月31日,在豐澤區購房者可享補貼:個人(家庭)購買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首套房、首改房(不包括別墅及購買二手房)的,可享受購房總金額1%的財政補貼;個人(家庭)購買超過144平方米以上首套房、首改房(不包括別墅及二手房)的,可享受購房總金額1.5%的財政補貼。
此外,辦公用房作為居住使用,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且實際居住一年以上,區教育局將視同片區生源給予安排購房者子女(一個名額)就近入學;購商品房憑買賣合同,子女就近入讀區公辦校;新片區各相關房地產開發公司可根據自身發展需要,及時與區教育局聯系,協調解決購房者子女入學事宜。
鯉城區
截止時間:12月31日
從2016年8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該時段內,個人(家庭)購買鯉城轄區內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首套房首改房(不包括購買二手房)的可享受購房總額1%的財政補貼;個人(家庭)購買鯉城轄區內超過144平方米以上首套房、首改房(不包括別墅及二手房)的可享受購房總額1.5%的財政補貼。購房時間以合同備案時間為準,購房總額為已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注明的總房款。
該時段內,國內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或留學回國人員取得學位證書五年內(國內畢業生以學位證書上注明的時間為準,留學回國人員以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上注明的時間為準),且目前在鯉城轄區內服務的,購買鯉城轄區內首套商品房,區財政按照學士2萬元、碩士3萬元、博士5萬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財政補助,購房時間以合同備案時間為準。享受以上優惠后不再享受其他有關引進優秀人才的購房補貼。
泉州開發區
截止時間:12月31日
日前,泉州開發區正式出臺《關于化解房地產庫存的貫徹意見》,文件規定:從2016年9月1日起到12月31日,首次購買泉州開發區轄區范圍內的商業、辦公用房的(不含二手房)可享受購房總額的2%財政補貼,有學歷、職稱和技術職務的享受額外一次性財政補助。
晉江市
截止時間:2017年2月28日
第一階段是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間購買的首套房、首改房,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二手房除外)享受購房總額2%的財政補貼,以上(不含別墅、二手房)補貼2.5%。
第二階段是4月1日至6月30日,補貼比例分別調為1.5%和2%(購房時間以合同備案時間為準)。
國內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或留學回國人員,取得學位證書5年內在晉江購買首套商品房的,晉江市財政按照學士3萬元、碩士5萬元、博士8萬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補助。
第三階段是7月1日至9月30日,補貼標準按第二階段補貼標準執行。
最新階段是優惠截止期限至2017年2月28日,在此前階段基礎上,對購買精裝修新建商品住房面積144平方米以下的個人,市財政給予1%購房獎勵(補貼總額不超過3萬元);購買精裝修新建商品住房面積144平方米及以上的個人,市財政給予1.5%購房獎勵(補貼總額不超過3萬元)。
此外,個人首套購買辦公用房、商業用房的,可享受購房總額1.5%的財政補貼(補貼總額不超過3萬元)。購房時間以合同備案時間為準,購房總額為已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注明的總房款。
石獅市
截止時間:2017年4月27日
石獅市于今年4月28日起開始執行、有效期六個月的購房財政補貼政策,將繼續延長六個月,即政策執行期限延長至2017年4月27日止。市民在此之前在石獅購買首套房、首改房,最高可享受購房款總額3%的財政補貼。
最新規定為:國內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或留學回國人員獲得學位五年內在我市購買首套房的,學士、碩士、博士可分別享受3萬元、5萬元、8萬元的財政補貼;個人首次購買辦公、店鋪、商業等商服用房,可享受購房款總額1.5%(補貼總額不超過3萬元)的財政補貼。
臺商區
截止時間:2017年2月28日
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2月28日,購買臺商投資區新建商品住房(不含商業、辦公、車庫、車位、儲藏間、二手房)的單位和個人,可享受購房總額3%的財政補貼。
泉港區
截止時間:12月31日
4月1日至12月31日,在泉港區域內購買新建商品房(含商品住房、店面、鋪位、店鋪等商業用房,不含二手房、辦公用房、車庫、車位、儲藏間等)的單位和個人,區財政給予發放購房獎勵金。購買商品住房,獎勵所購商品房成交備案價的8%;購買新店面、鋪位、商鋪等商業用房,獎勵一層500元/平方米,二層及以上300元/平方米。
惠安縣
截止時間:2017年2月28日
2016年8月1日至2017年2月28日,在惠安縣區域內購買新建商品房住房(不含獨院式住宅、聯排式住宅、車庫、車位、儲藏間、二手房等)的單位和個人,可享受購房總額5%的財政補貼;購買新建店面、商鋪等商業用房、辦公用房的單位和個人,可享受一層500元/平方米、二層及二層以上300元/平方米的財政補貼。此外,在惠安縣區域內購買首套房、首改房并且公積金在惠安縣區域內繳交的,可提取公積金繳納首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