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泉州市人民政府發(fā)布了關于實施《泉州市中心市區(qū) 2014年度土地定級和基準地價》的通告。通告稱,自2016年9月1日起實施《泉州市中心市區(qū)2014年度土地定級和基準地價》。《泉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實施<泉州市中心市區(qū)土地定級和基準地價(2011年修編)>的通告》(泉政〔2013〕21號)同時停止執(zhí)行。
根據(jù)《泉州市中心市區(qū)2014年度土地定級和基準地價》,泉州中心市區(qū)別墅等高線住宅用地基準地價中I級地面價已破萬,高達10900元/平,然而I級范圍內可建別墅用地已寥寥無幾。
基準地價的構成包括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開發(fā)成本、按規(guī)定收取的相關費用和土地出讓收益四個部分,不包括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耕地占補平衡費用、城鄉(xiāng)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指標取得費用、耕地占用稅、植被恢復費和契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