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意義和編制依據
為加強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管理,發揮計劃引導作用,科學調控土地市場,合理配置土地資源,促進土地集約節約利用。根據國土資源部《關于印發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編制規范(試行)的通知》(國土資發〔2010〕117號),結合《石獅市城市總體規劃》、《石獅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和2016年全市重點建設項目,制定本計劃。
二、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四中、五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講話精神,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質量石獅、實業強市”工作部署,全力保障年度建設項目用地需求,嚴控增量、盤活存量,合理調配各類用地供應指標,節約集約高效用地,促進我市經濟又快又好發展。
基本原則:
(一)控制國有建設用地總量。通過控制建設用地總量的供應,進一步促進落實科學發展觀,節約、集約和合理利用土地資源。
(二)嚴格保護耕地,控制新增建設用地,優先利用存量土地。
(三)優化建設用地供應結構。緊密結合市域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按照“適當控制總量、加快調整結構、著力挖潛改造”的原則,優先保證基礎設施、保障性住房和產業集聚用地需求。
(四)調整用地布局。結合石獅市“十二五”規劃、石獅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優化中心城區功能,拓展城市發展新空間,加快城鄉統籌發展。
(五)嚴格土地供應方式,對經營性用地實行公開出讓。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控制劃撥用地范圍,充分發揮市場對土地資源配置的基礎性作用,商業、旅游、娛樂、商品住宅等經營性項目和工業項目用地實行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出讓。
三、計劃指標
(一)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總量
2016年度全市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總量控制在193.6609公頃以內。
(二)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結構
2016年度供應總量中,商服、商住綜合用地36.5223公頃,住宅用地3.5867公頃(其中:中小套型商品住房3.5867公頃);工礦倉儲用地96.3889公頃,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11.3076公頃,交通運輸用地45.8554公頃。
(三)國有建設用地供應布局
2016年度供應總量中,市中心區64.1991頃,蚶江鎮37.5061公頃,祥芝鎮49.6262公頃,鴻山鎮20.3991公頃,錦尚鎮0.7261公頃,永寧鎮21.2043公頃。
四、政策導向
(一)完善用地空間布局。商服用地和住宅用地以及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主要集中在市中心規劃區,工礦倉儲用地主要集中在工業園區,重點是完善城市功能,加快城市路網、文化教育等基礎配套設施建設。
(二)優化土地供應結構。充分發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調控作用,嚴格土地用途管制,把好供地“閘門”,優化土地供應結構,重點支持高新技術產業、現代制造業、現代物流業、無污染環保型工業項目用地,嚴禁為污染重、高耗能、低產出的項目供地,促進全市經濟平穩較快發展。
(三)促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充分利用存量土地,大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積極推進低效用地再開發試點,加大閑置土地處置力度,確保節約集約利用每宗土地。嚴格執行工業用地控制指,嚴禁超規模供地,促進土地的節約集約利用。
(四)發揮市場配置資源基礎作用。對商業、旅游、娛樂、商品住宅等經營性用地和新增工業用地,必須以招標、拍賣或者掛牌方式有償供地,統一在土地市場公開進行。及時更新基準地價,運用價格杠桿不斷推進土地市場化進程。
五、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實施的保障措施
(一)嚴格實施土地利用計劃。認真實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落實耕地占補平衡任務,積極爭取上級用地指標支持,滿足我市項目建設用地需求。積極強化措施,確保供地服務效率質量。凡是被列為市重點項目的,優先安排用地指標。
(二)加強土地利用年度計劃臺帳管理。要加強協調配合,保證計劃指標有效落實,市國土資源、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經濟局、環保局等相關部門要密切協調配合,共同組織做好建設項目用地各項前期準備工作,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工業園區辦公室要充分發揮職能優勢,積極配合做好計劃實施工作。
(三)加強計劃執行監督檢查。加強跟蹤管理,定期分析建設用地供應存在的問題,及時妥善解決,提高供地率。
(四)加強建設用地批后監管。嚴格按照出讓合同和劃撥決定書的要求,對建設項目開竣工時間、投資情況、面積、建筑密度、容積率等土地使用要素進行嚴格約定,并將其通過監管平臺及時發布信息,接受社會監督,切實從源頭上防止粗放用地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