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泰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宣布,審議通過《關于為下屬公司融資提供擔保額度的議案》、《關于擬注冊和發行不超過人民幣25億元中期票據的議案》。
據悉,上述議案于2014年12月29日由泰禾集團公布,稱其同意分別為尤溪泰禾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北京(樓盤)泰禾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福州(樓盤)泰禾新世界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及北京泰禾置業有限公司的融資提供最高不超過2億元、9億元、5億元及3.6億元的連帶責任擔保,擔保期限分別不超過兩年、一年、一年及三年。
同時,泰禾集團擬向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申請注冊發行總額不超過人民幣25億元(含25億元)的中期票據。
公告顯示,中期票據具體發行期限將根據相關規定、市場環境和發行時公司資金需求情況予以確定,發行對象為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的機構投資者(國家法律、法規禁止購買者除外),發行批次將根據公司的實際資金需求,在獲準注冊的有效期內一次性或分期發行,發行利率將根據各期發行時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的市場情況確定。
對于是次募資的用途,泰禾集團指出,擬用于公司調整債務結構、補充流動資金、償還銀行貸款、項目投資建設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政策要求的企業經營活動,具體用途將根據公司具體情況確定。
另悉,泰禾集團最新銷售數據指出,其前三季度營業收入35.48億元,同比增加26.97%;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6.19億元,同比增加18.75%。
(海西地產網 吳淑惠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