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泰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宣布,其同意為全資子公司福州泰禾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北京泰禾置業有限公司提供連帶責任擔保,最高擔保額度共計38億元。
據介紹,福州泰禾注冊資本為3.5億元,為泰禾集團房地產開發與建設業務板塊實際業務母公司。福州泰禾擬與金融機構進行融資合作,泰禾集團同意為福州泰禾與金融機構合作中所涉及的全部負債和義務提供連帶責任擔保,最高擔保額度為13億元,擔保期限不超過3年。
截至2013年底,福州泰禾資產總額169.26億元,負債總額158.14億元,凈資產11.12億元。2013年該公司應收19.99億元,同比增加55.77%;凈利潤2.82億元,同比增加60.39%。
另外,北京泰禾置業為福州泰禾全資子公司,于2013年6月5日設立,是北京市通州區臺湖鎮拾景園項目的開發與建設主體,擬與金融機構合作。泰禾集團為北京泰禾置業與金融機構合作中所涉及的全部負債和義務提供連帶責任擔保,最高擔保額度為25億元,擔保期限5年。
泰禾集團表示,為下屬兩個公司提供擔保,是為了滿足福州泰禾旗下位于福建省、北京區域、上海區域房地產開發項目及通州臺湖拾景園項目建設的融資需求。
截至公告披露日,泰禾集團實際對外擔保總額為297.61億元,占該公司最近一期(2013年年末)經審計合并資產負債表凈資產的584.65%,全部為對下屬控股公司及下屬公司之間提供的擔保。
泰禾集團也曾于5月9日宣布,為旗下福州泰嶼、福州泰航、南京吉慶、泰禾嘉信、泰禾嘉華、天津中維、連禾置業等7家公司提供連帶責任擔保,最高額度共計96.82億元。
(海西地產網 鄭序炯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