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城市建筑使用玻璃幕墻越來越頻繁,“光污染”已成為城市的污染之一。福建省住建廳日前下發(fā)《福建省既有建筑幕墻安全維護管理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關于加強建筑玻璃幕墻規(guī)劃設計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見稿)》,規(guī)范建筑物使用玻璃幕墻。
日前,位于市區(qū)人流密集點的一家樓盤封頂,在外觀設計中采用了住宅樓罕見的玻璃幕墻工藝。漂亮的外形曾引發(fā)周邊市民嘖嘖稱贊,卻引發(fā)一些城建人士的憂慮:“住宅樓也開始使用玻璃幕墻了,如此依賴玻璃幕墻的景觀效果,市區(qū)光污染將越來越嚴重。”
近年來,建筑玻璃幕墻因其觀賞性和安裝的快速性,廣受設計師青睞。但是,玻璃遇熱爆炸、反光性強等特點,使它有別于其他幕墻材料,更為危險。
據(jù)省住建廳資料,建筑玻璃幕墻廣泛應用于高層建筑外圍護結構,豐富了城市建筑立面設計,但也存在幕墻選用不合理、材料固有因素造成光污染、不符合節(jié)能要求以及玻璃自爆傷人脫離等問題。從2012年起,省、市建設主管部門每年都要開展既有玻璃幕墻的安全排查。 根據(jù)《福建省既有建筑玻璃安全管理維護管理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既有幕墻實行業(yè)主負責制,建筑物為多個業(yè)主共有的,應協(xié)商確定一個安全維護責任人,牽頭負責建筑幕墻的安全維護。幕墻工程竣工驗收一年后,應對幕墻工程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此后每五年應檢查一次。建筑幕墻工程自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后,原則上每十年進行一次安全性鑒定。
根據(jù)《關于加強建筑玻璃幕墻規(guī)劃設計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各級規(guī)劃行政主管部門在建筑設計方案審核時,要嚴格控制玻璃幕墻選用,合理控制玻璃幕墻的面積和比例;要加強玻璃幕墻光反射影響審核,嚴格控制選用玻璃幕墻的建筑類型。對上述7類禁止使用玻璃幕墻的建筑,或者選用玻璃幕墻與周邊環(huán)境、建筑風格不協(xié)調的,不得通過設計方案審核。
今后7類建筑嚴格控制使用玻璃幕墻。其中,T形路口房屋建筑的正對直線路段不得使用玻璃幕墻。住宅、醫(yī)院門診急診樓和病房樓、中小學校教學樓、托兒所、幼兒園、養(yǎng)老院的新建、改建、擴建工程以及立面改造工程,不得在二層以上選用玻璃幕墻。
商業(yè)中心、交通樞紐、公共文化體育設施等人員密集、流動性大的區(qū)域內的房屋建筑、臨街建筑以及幕墻玻璃墜落容易造成人身傷害、財產損壞的建筑,需要在二層以上選用玻璃幕墻的,應采取防墜落措施。
建設單位應聽取設計單位幕墻選用建議,合理選定幕墻形式,不得強行要求設計單位選用玻璃幕墻,杜絕濫用、亂用或強行采用建筑玻璃幕墻。承擔玻璃幕墻設計的單位,應該合理設置綠化帶、裙房等緩沖區(qū)域以及挑檐、頂棚等防護設施。
目前,上述征求意見稿已下發(fā)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征求各部門的修改意見。該通知正式意見下達后,將對濫用玻璃幕墻的亂象關上大門。
(海西地產網(wǎng) 陳煜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