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市教育局出臺《泉州市教育局關于印發泉州市直小學2024年秋季招生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泉州市教育局關于印發泉州市直幼兒園2024年秋季招生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今年市直小學幼兒園招生辦法在延續去年政策的基礎上,進一步合理優化調整。市直小學繼續實施教育入學“一件事”招生服務改革,屆時,家長通過閩政通-本地-教育入學“一件事”模塊等入口進行網上報名。市直公辦幼兒園有剩余學位的積極向社會開放,落實臺胞適齡子女入讀公辦小學幼兒園政策,保障殘疾兒童少年受教育權利。
市直小學
招生計劃和招生服務范圍
各市直小學招生計劃如下:泉州市實驗小學:360人;泉州市晉光小學:850人(南俊校區270人、東海校區490人、濱海校區90人);泉州師范學院附屬小學:490人;泉州市第二實驗小學:405人(豐澤校區180人、城東北校區225人)。各市直小學的招生服務范圍與去年總體相同,今年秋季新增泉州市晉光小學濱海校區、泉州市第二實驗小學城東北校區招生。各學校具體招生服務范圍如下:
泉州市實驗小學
東至:廣平倉單號1-31號,南俊新街A區1-5號樓,B區1-6號樓,東街10號區以西。
南至:東街雙號2-146號,西街北側2-52號以北。
西至:新街雙號延伸至后孝悌巷單號以東。
北至:愛國路單號1-11號至縣后街拐米倉巷1-11號(含米倉小區)以南。
泉州市晉光小學
南俊校區:
1.海清居委會:南俊路以西,中山中路以東,打錫街以北,承天巷以南。
2.和平居委會:南俊路以西,中山中路以東,承天巷以北,鎮撫巷、敷仁巷以南。
3.東華居委會:南俊路以東,西邊巷口以西,鸚哥山路口南俊路156號以南,桂壇巷以北。
4.百源、清華居委會:龍宮1、2號樓,百源新村5-8號樓,干休所宿舍樓,人民醫院宿舍1-5號樓及以北地段。
5.清正居委會:范志巷以西,南俊路以東,九一路以北,桂壇巷以南;龍宮巷以西,路下溝以東,廣孝口以北,九一路以南;郵政局以西,市總工會以東,九一路南邊路面。
6.六四一臺豐津路宿舍(僅限六四一臺在編在崗職工的子女)。
7.一0五臺豐津路宿舍(僅限一0五臺在編在崗職工的子女)。
東海校區:
1.府西路以東、豐海路以西、濱海街以北、雙垵街以南的住宅區(指海星小區1至21號樓,
香繽國際御名苑1、2號樓)和行政中心辦公區、行政中心辦公區周邊市直中小學、幼兒園(僅限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市直中小學幼兒園在編在崗工作人員的子女)。
2.府東路以東、濱海街以南、豐海路以西的住宅區(指香繽國際御嘉苑1至6號樓,御豪苑1至6號樓)。
3.雙垵街100號海星小區二期(海星小區擴建項目一期)住宅區(指1、2、4、5、6、7號樓,僅限原拆遷安置戶的子女)。
4.北星社區蓮垵、坪上自然村(僅限原村民的子女)。
濱海校區:
1.泉州府東路以東、濱海街以南、豐海路以西的總部經濟區配套住宅。
2.府西路以東、濱海街以南、府東路以西、大興街以北范圍內的泉州市公共文化辦公區(僅限市直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的子女)。
泉州師范學院附屬小學
1.二郎巷兩側(包括二郎后街)。
2.相公巷兩側。
3.金池巷兩側(包括莊厝埕)。
4.紅梅新村(1-35號樓)。
5.廣平倉雙號2-56號。
6.中營下、水心亭、五腳亭、培園公產(廣平倉55號)、執節巷南段(單號1-13號、雙號2-20號)及蜂尾埔。
7.泉州市委黨校教師宿舍樓(廣平倉65號)。
8.泉州財貿干校教師宿舍樓(二郎巷66號)。
9.崇福寺口及崇福寺后兩側原住戶。
10.崇福路單號1-189號(民政、保險、福利院、崇福大廈)。
11.東街376號7號區(屬紅梅社區),東街348號8號區(屬東升社區)。
12.學府街1至99號南一區1-17幢,學府街16號北一區1-2幢。
13.學府街132號7-9幢(原泉州師范學校宿舍),學府街126號3-6幢(原泉州師專宿舍),崇福路301號1-2幢(原泉州師專宿舍),崇福路271號1-2幢(原泉州機床廠宿舍),崇福路369號
盛世領墅1-58幢。
14.南俊北路219號B區7、8號樓,南俊北路249號D區1號樓,南俊北路275號D區2號樓,南俊北路158號C區1至8號樓,南俊北路210號C區9號樓,南俊北路300號D區7號樓,南俊北路322號D區8號樓。
泉州市第二實驗小學
豐澤校區:
豐澤新村圍墻內所有住宅(不含SOHO和商業辦公區)及圍墻外豐澤新村14、15號樓。
城東北校區:
1.前頭社區原村民子女。
2.安吉路以東、豐海路以西、通源街以南、海韻街以北的住宅區(不含SOHO和商業辦公區)。
3.為盡量滿足周邊適齡兒童對優質教育資源的需求,擬采用隨機搖號等方式招收位于安吉路以東、豐海路以西、海韻街以南、山海路以北范圍內的保利城二期、水墨芳林住宅區(不含SOHO和商業辦公區),以及美仙山花苑二期(南區)前頭社區安置房的“三一致”戶籍適齡兒童。
招生入學辦法
延續2023年招生辦法。
(一)優先招收“三一致”對象和政策照顧對象
1.各市直小學優先招收本校招生服務區域內戶籍、住房產權、實際居住“三一致”家庭的適齡兒童(簡稱“三一致”對象)及按國家、省市相關入學優待政策照顧的對象。如果本校“三一致”對象及政策照顧對象的數量超過學校招生計劃數,則“三一致”對象采取以落戶到學校招生服務區域時間先后或公開電腦派位(抽簽)等辦法錄取(具體辦法由市直小學自定)。
2.學校招生服務區域內“三一致”對象條件與去年保持一致,具體如下:
(1)適齡兒童與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戶籍一致(均在學校招生服務區域內)并實際共同居住,戶籍與房產一致(產權性質、用途為住宅),房產與實際居住一致。
(2)適齡兒童落戶到學校招生服務區域的截止時間為2024年3月1日前。
(3)2021年3月1日以后(含3月1日)新購房落戶的(包括通過其它形式取得房產的,下同),適齡兒童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擁有該實際共同居住的住房產權比例應超過50%(不包括50%,產權證或不動產登記證上沒注明共有產權人產權比例的,視為平均分配)。
(4)2021年3月1日以后(含3月1日)在市直小學招生服務區域內新購房落戶的,須符合“六年一個學位”要求。“六年一個學位”具體要求:同一套住房每六年只能有一位適齡兒童在該校入學(同一戶主,子女多于一個的家庭除外)。如果該住房過戶時學位已被占用,須待占用學位的適齡兒童畢業后,新購房家庭的適齡子女才可以到該校入學。父母輩的房產過戶給祖輩的,須待占用學位的原產權人的子女畢業后,原產權人的兄弟(姐妹)的適齡子女才可以到該校入學。
(二)不符合“三一致”條件適齡兒童的招生入學辦法
戶籍在市直小學招生服務區域但不符合戶籍、住房產權、實際居住“三一致”條件的適齡兒童,應按時向戶籍所在招生服務區域學校報名登記,原則上由戶籍所在區教育局統籌就近安排公辦學校接收入學。其中,鯉城轄區的市直小學招生服務區域內的集體戶適齡兒童,由鯉城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公辦學校接收入學。
(三)有剩余學位的市直小學可以招收的對象
招收本校招生服務區域內“三一致”對象及政策照顧對象后有剩余學位的市直小學,可采取公開電腦派位(抽簽)等辦法招收部分以下對象:(1)本校招生服務區域內戶籍、住房產權一致,但不符合“三一致”其它條件的對象。具體要求:適齡兒童與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戶籍一致(均在學校招生服務區域內),戶籍與房產一致(產權性質、用途為住宅)。(2)其他市直小學因學位不足而未錄取的“三一致”對象。
落實教育優待照顧政策
今年延續2023年招生入學辦法,其中符合福建省引進高層次創業創新人才、海西產業人才高地領軍人才、福建省優秀人才和泉州市第一、二、三類別高層次人才子女教育優待條件的適齡兒童申請到市直小學入學,按照省、市相關政策給予優待,根據學校學位狀況、高層次人才意愿等協調安排學校接收入學。
港澳臺僑和外籍適齡兒童的招生入學辦法
今年延續2023年招生入學辦法,在市直小學招生服務區域內實際居住的香港、澳門適齡兒童、臺胞適齡子女、華僑適齡子女(中國籍)、外籍學生申請入學,依據國家和省、市有關政策執行。持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居民居住證》的臺胞適齡子女,因家長在泉州購房置業或工作等需隨父親(母親)在泉州生活而要求在中心市區小學就讀的,依據《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范區的意見>的實施意見》《福建省教育廳 福建省人民政府臺灣事務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臺胞子女在閩就讀中小學幼兒園工作的通知》等精神,優化申請就讀流程,落實“歡迎就讀、一視同仁、就近入學”政策,由監護人按要求向學校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市、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后,根據實際情況,視同本地戶籍適齡兒童統籌安排到居住地或工作地所屬片區內公辦小學就近入讀。
實施教育入學“一件事”網上招生,報名時間與去年一致
今年市直小學一年級招生入學繼續實行網上報名,招生日程安排與去年一致。5月20日前,各市直小學向社會發布招生公告;6月6日—6月28日,泉州市高層次人才登錄網上泉州市高層次人才“一站式”服務大廳辦理子女入學申請;7月1日-7月4日,各市直小學招生服務區域內戶籍適齡兒童、港澳臺僑和外籍適齡兒童、各類政策照顧對象通過閩政通-本地-教育入學“一件事”模塊等入口進行網上報名;8月1日前,分發錄取通知書,招生工作結束。
招生工作要求
《通知》從“進一步規范招生行為、進一步做好招生服務工作、進一步嚴肅招生紀律”三個方面提出具體招生工作要求。認真執行《殘疾人教育條例》,接收招生服務區域內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兒童入學,特別要做好輕度孤獨癥兒童等的隨班就讀工作,不得歧視或拒收。各市直小學要落實招生信息公開制度,加強招生政策宣傳,及時向社會公開招生時間、招生計劃、招生服務區域范圍、招生辦法和招生結果(即“五公開”)。根據泉州市直小學教育入學“一件事”網上報名服務指南,加強培訓學習,熟悉操作流程,主動靠前服務,熱心、細心、耐心指導家長實現網上報名,招生期間設置并公布招生咨詢服務、監督舉報電話。
市直幼兒園
招生計劃
各市直幼兒園招生計劃如下:
泉州幼師附屬幼兒園:8個班(含托育班);
泉州市溫陵實驗幼兒園:10個班(井亭園區3個班含托育班、東海園區7個班);
泉州市刺桐幼兒園:5個班(刺桐新村園區3個班、崇福園區2個班);
泉州市豐澤幼兒園:11個班(豐澤新村園區4個班、城東園區7個班含托育班);
泉州市直機關金山幼兒園:3個班;
泉州幼高專附屬東海灣實驗幼兒園:7個班(含托育班);
泉州市培蕾實驗幼兒園:2個班(含普通幼兒、特殊幼兒)。
招生服務范圍
今年各市直幼兒園的招生服務范圍與去年總體上相同,并結合學位需求摸底和招生服務范圍實地調研等情況,按照“就近入學”原則,進行適當、合理的擴大調整。各市直幼兒園具體招生服務范圍如下:
泉州幼師附屬幼兒園
1.平水廟。
2.裴巷、后孝悌巷1-52號、土堀1-9號、打鐵巷。
3.清軍驛1-66號、破鼓巷1-6號、鞋巷1-16號、陳厝巷。
4.華僑新村1-5排。
5.愛國路北側華僑新村1-11號以東至北門街15號,北門街西側13-45號段、北門街西片區西A三棟樓、前孝悌巷南側。
6.新街1-129號、小城隍、十一間林。
7.前驛內巷1-4號、后驛內巷1-37號、究史巷。
8.鎮撫司、箭刀巷、爐下埕、威榮苑。
9.鐘樓崗亭以北、威遠樓以南的居民區。
10.臺魁巷2-44號、大寺后付4號。
11.西街2-132號內的雙號。
12.河嶺巷1-19號。
泉州市溫陵實驗幼兒園
井亭園區:1.井亭巷。2.市直機關(僅限在編在崗工作人員子女)。3.通政社區。
東海園區:府西路以東,府東路以西,濱海街以北,泉州市行政中心11號樓以南行政辦公區及泉州市行政服務中心的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周邊市直中小學、幼兒園(僅限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市直中小學幼兒園在編在崗工作人員的子女)。
泉州市刺桐幼兒園
刺桐新村園區:刺桐社區;梅峰社區(除崇福路單號、崇福寺口民宅、學府街南一區、學府街北一區、師院宿舍以外);泉山社區的南三區、郵電宿舍、商業宿舍、希夷公寓。
崇福園區:崇福路單號(紅梅新村除外)、崇福寺口民宅、學府街南一區、學府街北一區、梅峰社區的師院宿舍。
泉州市豐澤幼兒園
豐澤新村園區:豐澤新村圍墻內所有住宅(不含SOHO和商業辦公區)及圍墻外豐澤新村14、15號樓。
城東園區:保利二期A區B區、水墨芳林住宅小區。
泉州市直機關金山幼兒園
1.金山社區。
2.市直機關處級單位(僅限在編在崗工作人員子女)。
泉州幼高專附屬東海灣實驗幼兒園
1.東海灣太古二期、太古三期、東海灣麗園、翡翠園別墅區。
2.幼高專、東海灣實驗學校、東海開發有限公司(職工子女)。
泉州市培蕾實驗幼兒園
1.泉州市戶籍3-7周歲的特殊幼兒(包括視障、聽障、孤獨癥幼兒)。
2.華大街道辦事處城東社區、南埔社區的適齡普通幼兒。
招生入學辦法
總體延續2023年招生辦法。
(一)優先招收的對象和具體條件
各市直幼兒園優先招收本園招生服務區域內戶籍、住房產權、實際居住“三一致”家庭的適齡幼兒(以下簡稱“三一致”對象)以及政策照顧對象,“三一致”對象的具體條件:
(1)適齡幼兒與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戶籍一致(均在幼兒園招生服務區域內)并實際共同居住,戶籍與房產一致(產權性質、用途為住宅),房產與實際居住一致。
(2)適齡幼兒落戶到幼兒園招生服務區域的截止時間為2024年3月1日前。
(二)有剩余學位的應積極向社會開放
市直幼兒園在完成招收符合“三一致”條件的適齡幼兒、政策照顧對象以及戶籍在招生服務區域但不符合“三一致”條件的適齡幼兒后,如有剩余學位應積極向社會開放,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學。進一步規范有空余學位的招生辦法,7月8日—7月12日,各市直幼兒園公布剩余學位并確定錄取辦法。
繼續落實教育優待照顧對象入學辦法
市直幼兒園教育優待照顧對象招生辦法總體延續2023年招生政策,進一步落實高層次人才子女教育優待政策。其中符合福建省引進高層次創業創新人才、海西產業人才高地領軍人才、福建省優秀人才和泉州市第一、二、三類別高層次人才子女教育優待條件的適齡幼兒申請到市直幼兒園入學,按照省、市相關政策給予優待。與去年相比,今年秋季新增泉州市第三類別高層次人才適齡子女可申請就讀市直幼兒園。
落實臺胞適齡子女入讀公辦幼兒園優待政策
今年根據《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范區的意見>的實施意見》《福建省教育廳 福建省人民政府臺灣事務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臺胞子女在閩就讀中小學幼兒園工作的通知》等精神,優化申請就讀流程,落實“歡迎就讀、一視同仁、就近入學”政策,對符合條件的臺胞適齡子女視同本地戶籍適齡幼兒,可申請到市直幼兒園就讀。
鼓勵支持有條件的幼兒園提供2至3歲托育服務
在滿足3—6歲適齡兒童學前教育需求的基礎上,有條件的市直幼兒園開設托育班,招收2至3歲幼兒。
招生程序和時間安排
總體時間控制在:6月20日前各市直幼兒園向社會發出招生公告;7月5日—7月6日,各幼兒園接受招生服務區域內戶籍適齡幼兒、政策優待照顧對象的適齡子女報名登記(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申請于6月6日—7月1日登錄泉州市高層次人才“一站式”服務大廳辦理);7月8日—7月12日,各市直幼兒園公布剩余學位并確定錄取辦法;8月1日前,分發錄取通知書,招生工作結束。
招生工作要求
要進一步規范招生行為、進一步做好招生服務工作、進一步嚴肅招生紀律。要認真貫徹《殘疾人教育條例》,優先接收招生服務區域內具有參加集體生活和學習活動能力的特殊幼兒入學,特別要做好輕度孤獨癥幼兒的隨班就讀工作,不得歧視或拒收。在組織招生過程中,要及時向社會公開招生時間、招生計劃、招生服務區域范圍、招生辦法和招生結果(即“五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