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減輕貸款職工還款壓力,提高職工賬戶資金使用效率,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近日再次優化住房公積金委托逐月提取還貸相關辦理條件,將參與逐月還貸職工繳存賬戶留存金額從原來的6個月繳存額度下調為2個月,具體辦理條件修改為:
一、申請人在申請辦理逐月提取還貸業務時,其住房公積金繳存賬戶里應留足2個月(含2個月)以上的繳存額度。
二、在逐月提取還貸期間,申請人每間隔12個月可申請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償還部分或全部公積金/貼息貸款,但繳存賬戶里應留足2個月(含2個月)以上的繳存額度。
此次業務升級進一步加大了政策惠民利民力度。一方面,對于首次申請逐月提取還貸業務的職工來說,準入門檻更低了,賬戶內留存2個繳存額即可申請辦理,可有效發揮該項業務為職工減輕月供壓力的作用。另一方面,對于辦理“沖還貸+還本”業務的職工而言,可以提取更多資金用于沖還貸款本金,進一步降低今后的每月還款金額。2020年底,我市在全省率先開通線上“沖還貸+還本”業務,喚醒職工賬戶“沉淀”資金,此次政策優化將進一步釋放流動性,預計可多提取8-10億元資金,為職工每年節約利息支出約3千萬元。